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百忙中抽空回复,也感谢政府下乡调查零陵区珠山镇罗川屋村村民陈柱禄的情况,陈柱禄已在一月份已申请易地搬迁,在等待政府的帮助,今天民政局的领导通知我姐陈柱禄已过了易地搬迁申请的日期,只能给予老房子维修和空地建房的申请,陈柱禄跟领导反映自己没老房子和空地,也没那能力建房,希望政府能给真正的帮助。我姐身带残疾,带着两小孩真的很贫困,这是大家知道的事实。我希望领导能重视和帮助,给我两个可怜的外甥一个安定的家。谢谢!
希望领导能够重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接市扶贫办转发省扶贫办舆情交办通知单后,零陵区扶贫办迅速组织人员协同珠山镇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陈柱禄的基本情况
陈柱禄,女,汉族,零陵区珠山镇罗川屋村村民,身份证号:432901197706286389;女儿曹燕,女,汉族,身份证号:431102200409203926;小儿子曹飞令,男,汉族,身份证号:431102200902110336。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反映“陈柱禄带着俩小孩靠着低保和大儿子微薄的工资,还有亲朋好友接济过着日子的”问题。经调查,陈柱禄原籍系零陵区珠山镇水埠头村10组人,于1998年9月份跟珠山镇罗川屋村曹金玉结婚,先后生育了3个小孩(大儿子曹飞高,小儿子曹飞令,女儿曹燕)。后夫妻双方经常争吵,于2017年8月30日经零陵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无共同财产、也无共同债权、债务。现陈柱禄带女儿、小儿子居住在珠山镇娘家的叔叔家中,陈柱禄因2015年发生车祸,导致右脚行动不便。大儿子曹飞高已在深圳务工3年,每个月会寄1000余元生活费给予陈柱禄,曹金玉每个月也会给予400元/人的小孩抚养费。
因陈柱禄离婚前,跟曹金玉共建有80平方米的平房,所以离婚后,陈柱禄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经调查该房屋完好,所以陈柱禄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珠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辛苦了您们给的回复,您们所调查属实吗?一个向社会求助的人,靠亲朋好友接济的人,您们认为她过得很好是吧!孩子的父亲如果真的那么负责,还用得着求助政府吗?如果孩子的父亲正常,这个家会妻离子散吗?她大儿子十四岁因家庭贫困就缀学打工,我姐因车祸借了十多万,这些困难你们调查过吗?国家的政策那么好,什么扶贫不落一人,为什么这么贫困的人得不到帮助?
希望政府能帮助陈柱禄,她带着两小孩确实困难,靠亲戚朋友帮助过日子
这个人我认识,家里的确困难,我也曾捐助过,这么困难的人,政府为什么不给帮助?
2018-04-04 21: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