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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规划局为何对我停水停电?

2018-10-11 2:48:10发布28次查看
我因建房与邻居发生纠纷,桑植县规划局对我采取停水停电的处罚措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之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对居民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等措施来强迫居民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经向规划局及相关部门多次反映要求解决供水供电等事项,桑植县规划局局长郭幸之不予理睬,现已达三个多月之久,致使我家无法正常生活和居住,现家住90岁老人睡在郭幸之家门口,他依然不予理睬,(郭幸之家住桑植科赛新城8栋4楼东头)并口出狂言与他无关。附老人睡在他家门前照片
桑植县规划管理局关于对 “桑植规划局为何对我停水停电?”网帖的回复
匿名网友于2016年7月9日发帖称“桑植规划局为何对我停水停电?”一事,经调查核实,现将事实真相回复如下:
1、网友反映因其在建房过程中与邻居发生纠纷,桑植规划局采取停水停电处罚措施等事项,结合发帖所述内容,发帖中的当事人应是桑植县澧源镇文明路社区王某某。如果真是建房户王某某,请您前去桑植县规划管理局申诉或走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事件基本情况
2015年3月份王某某以其次子王某的名义向相关部门申请将位于桑植县澧源镇文明路社区尚菜村一组的旧房进行翻建,经澧源镇政府、县国土部门对王某建房资格审查后核发了宅基地使用批准单(﹝2015﹞政乡土字第606号),批准宅基地面积148㎡。桑植县规划局按旧城区房屋翻建相关标准,结合通用惯例和相邻建筑户主(王某某亲兄)签订的间距协议情况,达到最低退让间距后审批了翻建手续,于2015年7月24日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规﹝建﹞字20150519号),核定建筑规模5层,占地面积148㎡,总建筑面积740㎡,备注建筑侧面不得开窗。
王某某旧房翻建于2015年9月18号放线动工,填写了放线记录。施工期间,县规划监察人员巡查发现王某某建房有违规行为,也出现多次邻居(王某某亲兄)举报违反双方协议内容而引起矛盾纠纷。该工程于2016年3月下旬建筑主体完工,经测量,建筑主体实际占地面积161㎡,超宅基地批准面积13㎡。其中建筑南侧外扩0.7米,合5.5㎡;北侧外扩0.7米,合7.5㎡。
3、违建处理情况
2015年12月11日,邻居举报其弟王某某建房未按双方协议(2015年8月6日签订)约定的间距0.7米浇筑地脚梁,经桑植县规划监察人员、澧源镇政府及社区干部现场调解后,双方同意间距保持现有的0.6米进行建设。2016年1月中旬,该房屋建至第三层时,邻居又举报王某某建房违规,超建筑面积等。2016年1月18日县规划监察人员现场核实,发现建筑南侧、北侧拟外挑,监察人员现场制止,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桑规改通字﹝2016﹞1号),要求自行拆除外挑部分。后经检查,建筑南侧、北侧外挑部分改正为外挑阳台。1月19日县规划局将王某某建房引起邻居矛盾纠纷和违规建房情况上报县治违办。2016年1月28日,县规划监察大队、县治违办、县纪委控违拆违督查人员共同找王某某约谈,希望其在建房过程中遵守与邻居签订的相关协议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要求,执行桑植县委县政府对控违拆违的相关政策,自己解决好邻里纠纷,不要再出现违规现象。
2016年3月20日,县规划监察人员巡查发现王某某在建筑第五层楼顶上扩建约30㎡两间小房,违反规划许可证要求,县规划局组织人员于3月21日将超层部分予以拆除。
2016年3月26日,该建筑主体完成,邻居举报王某某建房未按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015年12.11日签订)约定的内容施工,侵害了邻居的权益。该协议约定王某某建筑东侧(临邻居建筑一侧)的厨房和卫生间位置可以不改动,但不能开窗户,在室内设计排烟管道直排上天。王某某若有违背协议,须自动拆除,其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查,王某某违反该次协议,将建筑第一层、第二层东侧的厨房和卫生间的墙体上破墙开窗洞,拟建窗户。3月28日规划监察人员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备注建筑侧面不得开窗的要求,下达整改通知(桑规改通字﹝2016﹞4号),责令自行封闭窗洞口,不得开设窗户,但王某某拒不执行整改通知要求。
2016年4月25日桑植县规划管理局依法对建房申请人王某作出桑规罚决﹝201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建房申请人王某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和邻居双方协议履行,建筑侧面开设的窗洞自行封闭;并处超建面积65平方米建筑工程造价9%共计4095元的罚款。2016年6月3日王某不服桑植县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向桑植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此案正在行政复议期间。
4、关于停水停电措施
网友发帖反映停水停电事项基本属实,但不是桑植县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内容。根据桑植县城区治违工作有关规定,对于违法建设县治违办可以督办相关治违配合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违法建设继续进行。县治违办对王某某的违法建筑采取一定的必要措施,正是制止违法建设继续发生,不是县规划局的具体行政处罚决定行为。王某某旧房翻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建设,且与邻居多次发生矛盾纠纷,属违法建设,对其停水停电是县城区治违工作的一项措施,目的是制止违法建设的继续进行,并督促违建户按执法单位要求整改到位,而不是网帖中所指的关停正常居民的生活用电用水行为。
桑植县规划管理局
2016年7月13日
2016-07-09 23: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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