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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龙泉镇环灵桥村低保没有给相对应应该有低保的百姓

2018-10-10 19:30:32发布94次查看
我们村大队干部,最低低保补贴不给残疾人,确给了正常人,
我残疾2等级的人,在上大学期间生病,得了脊髓空洞症.血管母细胞瘤,动手术花了10多万,之后留下后遗症,在家里依靠轮椅生活不能自理,我爸爸在我生病期间去世,想知道这样的家庭条件没有最低保障,还有谁家符合,看到我们村低保名单人都是些正常人,我深感疑惑,还请上级领导们下来调查,我每天在家里等待上级领导们的公平核实。
网友:
你好!我镇于2018年1月12 日收到县网政办转来网友紫忆城“新田县龙泉镇环灵桥村低保没有给相对应应该有低保的百姓”的批示件,镇党委、政府立即安排镇、村干部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网帖人基本情况: 彭文静,女,现年30岁,身份证:431128198805050021,龙泉镇兴泉村(环灵桥自然村)村民。
二、网帖人主要问题和诉求:要求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调查情况:
彭文静,女,30岁,身份证:431128198805050021.龙泉镇兴泉村(环灵桥自然村)村民,2011年在大学就读时患大病动手术,因后遗症导致残疾,2013年申请办理了二级肢体残疾证,现跟哥哥生活,户口在哥哥(彭毅)名下,全家人口共6人。其父亲2016年去世,本人目前在做微商,收入不高,一家人主要靠哥哥嫂嫂在外打工维持生活,2017年村里按照相关规定将彭文静一家纳入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调查情况,2017年6月全县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后,该家庭并没有向所在行政村和镇政府提出要求享受低保的申请。
四、处理意见
通过对其家庭经济的综合调查核实情况,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中残联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规定,彭文静本人符合“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拆户保障,镇政府已通知彭文静,按照程序(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审批结果公示),可单独纳入保障。
龙泉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
2017-12-31 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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