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湖南拓宇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席群建涉嫌偷税漏税犯罪
常德市信访局:
常德市国家税务稽查局:
常德市地方税务稽查局:
鼎城区检察院:
鼎城区公安局:
本人罗新超,身份证号码430124197211037***,现任拓宇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及股东,现对湖南拓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宇公司)及其法人席群建,涉嫌偷漏国家税收的犯罪事实进行实名举报。
第一、根据拓宇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与段正桂签订的常德水产大市场经营及物业管理承包协议关于“承包期为壹拾伍年,自2015年8月1日至2030年7月31日止。”“甲乙双方议定市场经营管理费第一年为叁拾万元,从第二年起经营管理承包费为每年六十万元”;“乙方需在接管承包标的之日缴纳第一年度承包费,此后每年度期满前30日缴纳下年度承包费,直至协议期满”,“乙方在接手市场管理是预交承包费贰佰万元,此款抵扣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承包费,直至抵扣完”的约定,截止2016年8月30日止,拓宇公司至少已向段正桂收取了承包费及租金等有关费用近200万元以上。
第二、根据拓宇与2011年9月7日与段正桂经营的广汇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有关“租金以年计算,租金价格五年一定,其增长幅度为每五年增长8%。2011年10万元,直至2016年9月30日,租金为肆拾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五年租金,以后每一个五年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下一个五年租金”的约定,自2014年至2016年8月30日止,拓宇公司至少向段正桂收取了土地租金等有关费用约48万元以上。
第三、根据拓宇公司席群建与胡清明签订冷库租赁协议,拓宇公司席群建收取租金600万元。
第四、截至2016年8月30日止,拓宇公司已经水产大市场第二期工程的48000平方米的房屋全部予以销售并进行网签备案,并收取了房屋销售款达一亿以上。
第五、根据拓宇与2013年4月1日与宋军签订的常德水产大市场综合楼租赁协议关于“租赁期内的租赁费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执行”“关一、二、三年年租金为陆拾万元,第四年年租金为陆拾伍万元,……”的约定,截至2016年8月30日止,拓宇公司已向宋军收取租金达200万之多。
综上,拓宇公司共向段正桂,胡清明及其鱼池租金,正骨医院和宋军共收取承包款、房屋和土地租金以及房屋销售款等各种款项共计约达一个亿以上,依法应缴纳税收,拓宇公司2010年6月份提供报表未显示以上销售应做税款,该公司采取隐瞒收入、做假账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致使国家税收流失近2000万元。
因本人公司是托管经营,席群建任期早已到期,但他们为侵吞我方资产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办理预售,施工许可证是为了更好的转移资产及非法融资,为了维护我正当权益不受侵犯,国家税收不流失,本人现就拓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席群建与他人相互勾结,偷漏国家税收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和税务等有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请求相关部门认真对拓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席群建非法挪用公司资金壹佰万以上,非法融资壹仟万以上等非法行为以及偷税事实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上述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请你们依法依规从速查处并及时回复于我,我将密切关注你们的处理情况并保留进一步向上级检举揭发的权利!
举报人:罗新超
联系电话:13357367777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遵纪守法是全社会的事。我认为责任不完全在纳税人。主要责任在税收部门!
2016-09-04 14:0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