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建议
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主题是依法治国,关于高中法律生活课提以下建议
1、 教育部2003年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 》和2004年制定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实验)》规定,《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确定为高中思想政治课选修课程。建议本模块确定为高中思想政治课的必修课程对于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工程的意义。
2、 建议2015年起,把《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定为学考高考必考内容,是依法治国的基础要求,也是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于深化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相关要求。
3、 建议修订《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我们使用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2009年3版发现有多处错误,我们向有关方面进行了反映。但是,新修的2014年1月5版-2014年7月第34次印刷的新书,也还有多处以上的明显错误。
建议在体系上修改,分为6个部分,加进宪法与刑法相关知识,增加青少年保护的相关知识,与初中部分适当衔接。对教材中的具体知识点全面进行修订,依据依法治国的决定与相关法律条文严格表达,其次,知识点不要太细太专业化,但是,要系统化通俗化。再次,案例的选择要严肃,要以高级以上人民法院的判例为依据,要在有权威的媒体上发表过的。
建议修订《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我们使用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2009年3版发现有多处错误,我们向有关方面进行了反映。但是,新修的2014年1月5版-2014年7月第34次印刷的新书,也还有多处以上的明显错误。缺少相关的证据支撑,没有太多说服力。
2015-01-07 09:4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