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公民,因为我的银行信用卡被盗刷,我在银行调了清单,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有她的资料住址身份信息,并且发现她还 冒用其他12人的身份冒领12张信用卡,涉案金额20万,数额巨大,我于2017年3月17日到案发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公安局报案,但接下来发生的事令人寒心,永州公安对报案人冷漠,不作为。于是我到冷水滩区公安局案件中心,接待的警官看了报案材料,说跟我没关系,怪我多管闲事。要我自己再去准备更多证据再来。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2016)中要求健全接报案登记制,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报案都必须接受,对群众上门报案的,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回执。对违法事实清楚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推诿拖延。《刑事诉讼法》84条: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利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都应该接受。
《刑事诉讼法》86条:公安机关对于举报、控告、举报的材料,应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公安部刑事诉讼规则第166条:公安机关对公民报案控告举报的,都应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由报案人举报人签名捺印。167条对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应登记制作。168条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我复印有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的冒用签名、犯罪嫌疑人的名字身份住址,有明确的受害人及身份信息被冒领的信用卡号,你公安局不履行职责,还要我去找证据,天下哪有这个道理?我是报案无门啊!难道还要我自己花钱走后门去报案?冷水滩公安局作为执法者本身都不依法办案,办案程序你收了我材料,至少有个回单回执给我,你不立案你给个书面东西给我,我再去复议都行嘛.走个程序.冷水滩区公安局这嬷久没有一个回复,报案连个回执也没有.报案材料估计都丢到垃圾堆啦.我提供的材料你公安局去侦查核实没有?我都怀疑冷水滩区公安局是不是被犯罪分子收买了.你们怎么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呢?
报案人:刘利武
电话:17071163358
2017年11月19日,网民刘利武在红网上发贴:“冷水滩公安如此对待报案”,并在贴中反映公安机关不作为,要求追究贺某某的法律责任。发现信息后,冷水滩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纪委、法制等部门对此事进行了核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刘利武于2017年3月17日、6月21日两次反映称:自己在零陵帮人代办申请信用卡,2016年10月发现代办客户的信用卡被盗刷,举报同为代办人的贺某某有盗刷他人信用卡行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经核查,其提供的被盗刷客户信用卡事实实际发生在2007年5月到2012年5月,我局已于2012年5月23日立案侦查,同年6月抓获该案犯罪嫌疑人唐某某(贺某某丈夫),该案已由检察院提起公诉,2013年3至6月经法院一、二审判决,唐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因此,此案已经办结,刘利武再次反映贺某某盗刷信用卡诈骗,没有新的事实依据,属重复报案,公安机关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已向其作出解释,不再受理。
特此通报。
冷水滩公安分局
2017年11月21日
2017-11-19 22:4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