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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板贝村雷大春持刀伤人案执法部门管还是不管?

2018-10-10 4:45:14发布36次查看
2016年元月31日雷大春持刀砍伤普满乡板贝村雷朝辉脖子伤长14厘米,时至今日犯罪人仍然逍遥法外,公安部门执法部门都不理会,都说是法治社会,可法到底在哪......
事实与理由:
雷大春儿子雷小明于2015年10月分期向受害人雷朝辉借款3800元。口头约定一月内还,借款到期雷小明并没有按时还款,而是今天推明天,一天推一天。最后雷小明明确2016年元月28日还,雷小明仍然没有还款。
2016年元月31日下午,我到雷小明家里讨钱,雷小明要我晚上再来拿,当晚晚饭后,我到了雷小明家敲门来开门的是雷小明的哥哥,问我来意,我说找雷小明要钱,其(指雷小明哥哥)说雷小明不在,并说:“到底欠你几个钱,快过年了来讨钱,”态度极其恶劣。于是我离开到附近的店子买了包槟榔。我想雷小明肯定在家,故意躲我,于是我再次敲他家门,雷大春手持菜刀及其妻子,儿子,媳妇都冲了下来,同我随行的堂弟雷军看到雷大春持刀气势汹汹,由于害怕见势就跑,雷大春就持刀追雷军,我见状抓住雷小明质问他家里这是为什么?此时雷大春的妻子手持木棒朝我身上乱打,打我十七下之多。这时雷大春未追到雷军,气势汹汹冲我快步跑来,朝我踹了一脚,我一闪,雷大春踹到了他自己的老婆,他老婆倒地后,雷大春象疯狗一样用刀从我身后朝我脖子上砍了刀,我当即昏迷,家里兄弟知道我情况后,立即开车送我到县人民医院治疗,我的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事发后,雷大春毫无悔意,还扬言他有的是钱,砍死就埋了,气焰十分嚣张。
事发至今以过去一月之久犯罪人雷大春依然逍遥法外,公安部门给我的回复是:犯罪人雷大春已经伏法,事实确并没有,都说执法部门是为民请命的,是不是到了钱的字眼里都是废话。
请广大百姓为我主持公道
官官相互,民斗不过关
有钱买官,百姓都是有话无处诉说
公安机关如此包庇犯罪人,百姓还要不要公道
  2016年1月31日晚上8点许,我局普满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有人在板贝村打架。普满派出所民警随即赶赴现场,经了解,板贝村的雷朝辉带着其弟雷忠等几名男子去同村的雷大春家找雷小明(雷大春的儿子)索要欠款。在此过程中,雷朝辉同雷小明发生冲突。雷小明的母亲在劝架过程中被人打伤。雷大春见自己妻子受伤,便从厨房内拿出菜刀,想赶走雷朝辉及其兄弟。在驱赶过程中,雷大春持刀将雷朝辉的脖子划伤。经嘉禾县嘉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雷朝辉脖子上的伤为轻伤一级。
处理情况:普满派出所民警在固定好相关证据后,考虑涉案双方为同村人,为避免矛盾激化,正积极组织双方就民事赔偿方面进行调解,因双方差距较大,暂时调解未果,如双方就此事不能达成和解,普满派出所将依法讲该案移送检察院提起诉讼。
嘉禾县公安局
2016年3月11日
2016-03-13 15: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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