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请严查湖南星奥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志伟侵犯当事人权益一事

2018-10-9 18:33:55发布20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我叫肖清花,女,汉族,现年53岁,系湖南省涟源市七星街镇铁炉村人。2013年8月19日,就我与涟源市湘中煤炭医院医患纠纷了委托协议,并按其要求缴纳了代理费(5000元)。当时,已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书。
因故一直没有开庭,我一农村妇女,不知原因。同时我在多年的上访维权过程中,也没有时间顾问,廖志伟也从来没有向我解释过。2016年,我因上访被涟源市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多,在服刑期间,廖志伟交给我女儿一份涟源市人民法院撤诉裁定书,2017年7月24日刑满释放回来才知道我起诉的请求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廖志伟擅自代我撤了诉。
我认为,廖志伟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一、超越委托权限乱作为,导致我的诉讼过了时效,无法依法维护权益;
二、接受委托没有履行义务,导致法院不开庭,迫使我上访而耗资巨大且判刑;
三、在未经我同意的前提下擅自撤诉,并隐瞒真相多年不告知委托人。
以下事实,充分证明了廖志伟侵犯了当事人权益,违背了一个律师的基本准则,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此投诉,恳请上级领导责成廖志伟赔偿我多年上访的一切损失并公开道歉,同时也请求上级领导对该律师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
此致
娄底市司法局律政科
举报人:肖清花
2018年2月23日
你与湖南星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合同》,该所指定律师廖志伟办理你的委托事项,这不违反法律用你们的合同约定。如果你们的合同中约定了“撤诉必须当事人同意”的话,那么,律师事务所未经你同意撤诉违反了你们的约定。如果说没有这样明确约定的话,那么,在法律上,律师事务所撤诉也是属于你的意思。
所以,找职业为律师的人代理也好,找其他职业的人代理也罢,都要看清合同中的内容才能签名。不明白的就要问清楚才能签名。因为一旦你签了名后,合同就生效了。你的代理人说的话、做的事,都将视为是你的意思表示。
你有证据证明律师事务所违反了合同约定、侵害了你的权益的话,可以到律师协会、司法局去投诉。

2018-02-23 11:11:29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