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各位领导,你们好,申诉人是澧浦街道办事处多安桥社区居民,住原澧县化工厂院内,2018年6月4日上午九时许,城镇建设拆迁办组织拆除化工厂职工私房时,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被拆除的房屋倒塌下来,把申诉人的房屋损坏,造成墙体,门窗爆裂,用水设备破坏,居民通行障碍,现在房屋不能正常居住,没有正常生活用水,严重影响20多名居民的正常生活,致使申诉人精神遭受损害,财产蒙受重大损失。
公民的财产是受法津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据此,申诉人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诉,请求立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提供居住生活条件,政府关注民生的温暖。
各位领导,这事已发生了一个星期,现在水临时接了一根水管,水好小,更不用说开热水器了,虽然我们的房子在拆迁范围之内,只要一天没达成协议,居民的生活用水是要解决的,可拆迁办就以垃圾没清理,找不到接水的主管。
请问各位领导,难道拆迁办就以政府名义,为所欲为吗?当着我们面说的好,恢复原样,结果怎样呢?搞些忽悠人的事,还说拆迁停水可以停半个月,这是羊古社区的甘正清说的,他说话好不负责任,说我们房子反正要拆的,全部打倒了更好,这是当领导说的话吗?
希望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当家作主。
最后说那个话的不是领导,真正领导不会讲那种话
2018-06-12 22:3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