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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公安经侦队不追缴,造成张长友案受害者分文无归

2018-10-9 8:27:37发布36次查看
控诉常德市政府、公、检、法惊天大腐败
尊敬的中央领导、我们的父母官:
你们好!关于常德市2014年8月28日,常德市水星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长友一案,我们58名受害者联名上访诉求,案件于2014年9月3号立案,在我们多方诉求无望时,我们请求了湖南经视电视台曝光后,案犯嫌疑人张长友在2014年10月25日抓获归案。张长友主要是涉嫌诈骗58名受害者的资金3000多万元,主要是以能卖“常德市便宜安置房、公车车改、常德市政府芷园宾馆装修改造、水星楼周边修商业门面、政府接待专用高档烟酒”等项目进行诈骗,张长友身份特殊,身兼多职,有多种衔头,大家在百度网上可以查到他的资料:“常德旅游文化杂志社总编辑、常德水星楼红色文化艺术馆馆长、湖南省红色收藏委员会副主任、常德水星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常德市书画收藏家协会党支部书记、中国旅游文化研究会会员、中国收藏家协会会员,办公地址:常德市人民政府,公司地址:湖南常德市水星楼;办公电话:0736-7171893/7179366;手机:13873683436;电子邮箱:zhangchangyou128@163.com、cdsyywh@163.com。”
一、案发后,武陵经侦不积极调查、抓捕嫌疑犯,导致嫌疑犯逃跑在外长达二个月之久,还三番五次的长时间回常德见其老婆李运红、情人李丽萍等人进行串供。后在嫌疑犯张长友与受害人正在通话时,受害人提供证据、边与嫌犯通话,边上门找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情况下,经侦大队的领导们仍不愿采取行动,在争执的过程中,另有一位常德武陵经侦的正直的参过军、快退休的经侦人员曾队(大好人)悄悄上报了市公安局,申请了省公安厅,打开了天眼天网的监控系统,把嫌犯张长友从长沙一直监控到益阳,这样犯罪嫌疑人才在益阳落网。
二、案发后,武陵经侦对同伙不查、不追、不抓。老婆李运红、情人李丽萍(系农行工作人员)、合伙伙伴林英(常德市武陵区颐养园福利院法人)、罗宗德(系刚退休一年多的派出所的所长,有两套大的房产)、蒋安心(以前系无职业人员,武陵区法院对张长友宣判后,他立马投资200多万开了一家大型的社区医院)、罗宏辉(与张长友属于“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的好友,据说以前是电信公司的一把手,现已退休,案发后第一时间就阻止受害人去报案)、李伟,张长友在押期间,李丽萍、蒋安心、罗宗德经常在看守所给张长友上帐。我们多次联名上告过,他们掩饰、隐瞒、包庇犯罪、协助逃跑、帮助毁灭、伪造证据、转移资产等,但武陵区公安局和检察院没有任何行动和结果。对嫌犯的资产不查封、扣押,直到中级法院宣判完了也没有查封扣押。
1、老婆李运红在部分受害人的欠款凭条上同时与张长友共同担保签字,虚构红云六村有三套私房作抵押,骗取受害人钱财,受害人多次向武陵区公安局经侦队报案,要求补充侦查,经侦队一直不采纳,让犯罪同伙逍遥法外,李运红和张长友是共同诈骗。李运红开了十四个银行帐户,所有受害者打到李运红帐上的钱去向不明。李运红说不知道就了事了,李运红应该是共同诈骗,张长友诈骗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有层次的诈骗团伙,他自己曾经亲口说过,受害人手上有录音,为什么不深挖?这是经侦队掩盖张长友、李运红等犯罪事实。
2、案发后,张长友逃跑期间委托老婆李运红保管的红色收藏品是张长友犯罪所得,仍被诈骗同伙李运红霸占着。在张长友逃跑时在外电话联系老婆李运红和情人李丽萍,在一天晚上十点左右李运红和李丽萍叫来急开锁的师傅打开了水星楼的门,拿走了许多的收藏品,放在了李丽萍家中,一直归李丽萍所有,为什么?这同样是经侦队帮助张长友隐瞒资产。
3、其情人李丽萍系常德农行的专业会计,逃跑期间经常与张犯见面,并帮助张长友一起外逃浙江半个月之久,转移资产,在看守所里面每天最少通话半小时,案发前经常陪同张长友去受害者家解说、拖延欠款之事等,现仍在农行正常上班,没有得到任何处置,还借假债务关系出现在武陵区法院的判决书中,最后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里面就不敢有这个嫌犯同伙来争夺财产和收藏品了。
三、1、常德市武陵区颐养园福利院,法人林英,听说她是以非法集资建养老院起家的,现在手上有比较多的大项目。也就是常德市东江养老院一至四楼的红色收藏品在武陵区公安局经侦队办案人员李圣强、梅昌宇陪同下林英与张长友在看守所里签了抵帐协议,将养老院一至四楼的红色收藏品全部抵给了林英,原因是张长友欠林英110万元。养老院一至四楼的红色收藏品公安既没有登记造册,也没有参加省里的统一鉴定。受害人一直要求经侦队拿出张长友欠林英110万元的原始欠条,经侦队至今无法提供。张长友水星楼和东郊乡养老院的藏品抵押给了很多人。为什么林英与张长友在看守所签的所谓协议能合法吗?110万元的欠条是补打的,不是原始凭证。这种情况应属于经侦队帮助张长友隐瞒资产,转移资产,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2、林英伪造欠款,在公安经侦的帮助下,在看守所里面和张长友补签协议,帮助张长友转移资产,将张长友大量的红色收藏品据为己有,放在自己养老院的仓库里,以假借债务关系,据为己有。在张长友案发之前,就曾多次写财产担保书给其他受害者,担保“购买安置房的钱财” 、“购买车改的钱财”,一旦发生风险就拿他的红色收藏品作为抵押。为什么林英的没有借款转帐凭据等,就将价值上千万的收藏品据为己有?公安局本应公平、公正的为民办事,为何一手遮天?法律在哪里?
四、资金去向不明,张犯说拆东墙补西墙了,经侦队就不查也不问了,在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时审判长问张长友2014年8月份以前的几个月,张长友利用廉价安置房、水星楼工程、政府车改所骗的几百万元去哪了,张长友也无法解释,就不了了之了!
五、1、在经侦侦查办案期间,看守所发生了嫌疑人张长友持有手机事件。2015年7月22日下午6点34分,在押案犯张长友在常德看守所内用手机向外联络串供非常严重。经查实,该手机是3月进入监狱的,此案6月份才向检察院起诉,正好是常德市武陵区公安经侦审讯期间,张犯老婆李运红的名字办理的卡号为18216209***,通过常德市看守所的关系,递进了监狱,再传给了张长友的手中,张犯利用手机与外界同伙进行长达5个月的串供。(从2015年3月份至7月份对外联络483次),张犯每天至少与他老婆李运红(手机号:155910722***)和情人李丽萍(手机号:13973605***)通话3、4次,每次通话时间最长的有30分钟左右,并且还有武陵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干警李万军(手机号:13487667***)等政府官员与其有联系。
张犯与外界多人联系,实施对外串供导致了此案查不到真相,老婆李运红14个银行帐户,上面的资金去向不明,珍贵的红色收藏品、财产、巨额资金在多人的配合下全部转移,导致受害者分文无归,犯罪同伙逍遥法外,我们受害人于2015年7月23日将此情况报告至常德市检察院监管科廖科长后于2015年8月6日与徐利喜、郑志艮、任燕、张学文一行到武陵区公安分局向经侦大队邓队长作了汇报,要求邓大队就此事进行补充侦查,遭到拒绝,又特向常德检察院立案补充侦察,强烈要求对李运红、李丽红等人进行严格审查,查清所有通话记录里的所有涉案人员,对他们的银行进出帐户进行清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讨还我们的血汗钱。检察院对经侦下文件,经侦给予回复的是不予补充侦查,经侦此后对此事不管不问,不严查,我们就此事在常德市各单位都上访过,没有任何结果。
2、张长友在看守所对外联络483次的电话记录,共计112人,涉及的政府官员光我们知晓的就有桃花源杂志社的周友恩,政务中心主任杨军武,武陵区公安局经侦指挥中心主任李万军,临澧的干警等人,与常德市检察院调查的实事完全不符,区别太大,涉及的李运红等人没有得到任何处置!
六、常德市该去的部门,政法委、纪委、渎职局,该找的公、检、法相关的人,我们都找了,无结果,无回执,即使有回执,也是虚假的,敷衍我们的回复!我们多次将情况反映到第三巡视组,通过受害者提供线索,我们是在第三巡视组的帮助、带领下,才在看守所里面搜出张犯的手机,并一行七人上省里上访过一次,递过文件给过省纪委、省公安厅、省政法委等部门。省纪委、省公安厅、省政法委等部门又把此案转交给了常德市公安局,目前案件已宣判,维持原判,嫌犯张长友被判刑期二十年,罚款金额一百五十万元,此案件从受理到宣判,已长达快二年之久,受害者还没有得到任何退款,没有拿回一分钱,犯罪嫌疑同伙还逍遥法外,生意越做越大,资金越来越多。
七、1、为何对一个有犯罪前科,九几年就挪用单位公款私逃,在益阳有驾车肇事在逃的人,没有进行调查,就把常德市水星楼十年的经营权免费交给了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经营,这么好的平台给他,在多个媒体用网络平台的虚假宣传下就开业了,自从开业后就没有做过一件实事、正事,到处非法集资、诈骗,并租用办公室在常德市政府办公楼旁边的宿舍区办公二年多之久,从张长友2012年开始接管水星楼后,政府没有一个部门对他进行监管,抽查,他从2012年开业后,就开始行骗,2013年至2014年8月份进行疯狂的诈骗,事后我们受害者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请到了湖南经视电视台正直的记者进行了报道、曝光。张长友拘留不久,还有人到经侦大队去保过张长友,想凭自己的权力去担保张长友出来,这又是什么作为?
2、此案到了中后期,我们又发现了许多的证据,譬如张长友在看守所持有手机,长期与外界通话,老婆李运红用虚无子有的资产在受害人的欠条上同张长友一起保担债务的事等,经侦办人员帮助张长友隐瞒,转移在东郊乡颐养苑一至四楼大量的红色收藏品等等问题,要求常德市武陵区经侦大队新上任不久的大队长补充侦查,大队长的回复是他也很弄不明白,为何公安部门没有对李运红进行拘留、行政处罚等。他回复我们他会申请市政府协调办的钟主任,对此案有关的检察院、法院的经办人及院长一起开会协商,处理后期的事情,但不是以自身位子不够高,权力不够大,叫不动领导,就是钟主任住院动手术,自己出差在北京为由,一直拖到案件在中级人民法院终结后,他说案子已终结了,他本人已没有权力和能力单独的再对嫌犯李运红及犯罪同伙进行侦查和审讯,他说检察院和法院是监管、审查部门,他们都没有对李运红等人犯罪同伙提出质疑和补充侦查。他们也没有责任和义务再插手此事。就对我们和此案件不管不问了。
此案到后期中级法院的主审法官,告诉我们案子有很多的疑点、漏点,宣判的金额也有问题。武陵区法院的判决书上没有资金去向说明,也没有财产的查封、登记、冻结等,说案子会发回重审,市检察院的公诉科的负责人也亲自告诉我们三个受害人,案子马上要发回经侦重审,我们听后可是苦尽甘来,一阵惊喜。可中级法院开了个院领导会议后,就重新开了庭,事后又在受害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秘密的宣判了,可见张长友的同伙和保护伞在常德市是非常有能力和权力的。中级法院的宣判书中就没有嫌犯同伙的受害金额了,李丽萍78万元,罗宏辉60万元,蒋安兴200万元;另有一个受害人查出了武陵区法院多宣判了92.0060万元。
我们所有受害者人诉求:坚决彻查其同伙资金的来源、去向,还我们受害人血汗钱,把其它犯罪分子与案件经办的违纪、违规、失职、渎职之人一网打尽,绳之以法,彻底打击保护伞,还事实一个真相!我们一直在祈祷包青天早日出现,以正法律之严明!希望省领导早日重视此案件,派专人督查、彻查此案件!我们还有一点信心、一丝希望,希望早日重点巡查常德市。
以上几个问题有证有据,武陵区公安局经侦队不管不问不追不缴,造成了本案受害者分文无归,犯罪同伙逍遥法外、资金越来越多,生意越做越大的局面。说明了张长友和同伙提前安排了案发的事情,并且他们的保护伞不是一般的保护伞,我们恳请中央领导来常德,苍蝇、老虎一起打,还常德市老百姓一个安宁、祥和、公平、公正、民主的环境。
受害人:徐利喜18174286969
郑志艮:18007425672
任 燕:13786646286
丁守权、周涛、陈新华、李立新、
董飞艳、史银福、张学文、聂小英、
傅闵鑫等58名受害人联名上书
2016年7月21日
请不要给骗子合理的身份合理的骗。
  一、张长友判决情况。2015年九月二十五日,经过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长友犯合同诈骗罪、犯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二、被告人张长友的供述与辩解。《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武刑初字武陵公安工作搞得不错,网上回复却差劲啊,写个回复日期里面都是大写小写一起来,连起码的格式都不晓得,让人贻笑大方啊哈哈
2016-07-21 17: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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