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城关公汽规定收费是每人自投1.50,由于大部分乘客上车没有零钱,只好将2.00钱直接投入钱箱,问司机;司机说没有零钱,要乘客自己解决,到站乘客只好殃殃下车,多投的五角钱就白白送人了。钱,虽然只有五角,但这种不需要交的钱,日积月累之多,完全是一种无形的贪污行为,乘客心里也总不是滋味。党中央三令五申,反腐文件明确规定,贪一分钱也是贪! 希望澧县公交公司,象以前一样,把每辆公汽丢钱箱旁,贴一个装五角钱的合子,平时把五角钱投到小合里,以方便没有零钱的乘客找零。 也希望澧县人民政府应该管一管才是。谢谢!
可以微信支付,
自备零钱就很好的解决您这个问题为什么不是收费二元而是收费1.5元想通了也就不存在您说的贪污问题!如果连这也是诉求的话那那那那那……
澧县公交是自觉投币,又不能找零,有时没有零钱还真不方便。希望全城公交车能使用公交卡。
一个明知而为之,一个洞悉欲不为……在下引述:三国时期刘备曾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澧县公交车所有从业者,在投资与收益不成正比的情况下,从不怨天尤人,努力寻找适合公交行业健康发展的方向;一直坚持为人民服务,这是大爱大善,为此点赞👍对于明知不洞悉公交行业规矩还知乎者也者,引用春秋时期老子的话:说话做事,先分清对错,明辨善恶,再开腔
澧县公交公司的回复简直强词夺理,极没诚意,完全没有把“为老百姓服务”这几个字摆在前面。
占小便宜就要吃大亏,其实古人早就懂这个道理,公元前一世纪的《五卷书》中就有一篇题为"豺狼舔血"的寓言说明了这个道理。
话说从前,羊群中有两只公羊不知为什么打起来了,它们双方都用犄角拼命顶撞,地上流了不少血。一只豺狼走过来,高兴地想,这下可以吃羊肉了。它跑到两只羊中间,见地上有血,就想,先舔点血再吃肉。这时,两只羊再撞到一起,这只豺狼只顾舔血,没来得及躲开,被羊顶死了。作者的评论是:"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却拿生命作为代价,这样的人还少吗?"本人对时刻网友20180409223856所谓一直坚持为人民服务主观意识持怀疑态度?并自冠以“大爱大善”?的言论所不齿。
上面发贴的人,干脆收费2元算了。
时刻网友20180409223856:希望你弄清楚楼主常德澧县公交不找零,变相多要钱的发言主题后再开腔 说话,恬不知耻的在这个主题上面歌颂自己一直坚持为人民服务,贪占5毛钱小便宜居然还大爱大善,我看你是善恶不分,自取其辱。
无人售票概不找零是公交行业的规矩,严格来说,在车上收钱都是行业不允许的,只能在上车之前调节好,何况公交车上允许可以收后面乘客的五角,这个“贪”是否成立?有些事,人家做了是情分,不做是正分,能否理解看自己。我把五毛塞进你口袋然后告你贪,成立吗?对吗?请发帖和评论的朋友注意言词。我所不齿的是那些不明真相颠倒是非的胡说八道,互撕不擅长,你们继续,不陪!
另外顺便说一下,取消盒子只是为了规范管理,欢迎有需要换零钱的朋友找公汽公司负责人咨询方式方法
现实版的《农夫与蛇》
公交车不找零钱是霸王条款:这一收费方式不合理。也没有人性化,找零钱是乘客应享有的权利,不能因为钱少人多就剥夺这项权利,“公交车是服务乘客的,不找零钱这项规定是完全从经营者公交公司利益的角度做出的,损害了我们作为乘客的权益”。自备零钞,主动投币,概不找零,这是人们在乘坐公交车时常听到的一句提示语,大家对此也都安之若素,在上车下车耳濡目染并习以为常之后是不是代表这句话就真的是理直气壮的呢?事业单位和垄断行业的经营者,或沿袭旧体制下的规定,或仅从行业自身利益出发制定惯例,利用其优势地位,采用合同、声明、通知、店堂告示等形式,单方面设定消费者义务,强行推销、强制消费者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公交公司的规定是一方作出,另一方被迫遵守的,维护的是公交公司非正当利益,侵害的是乘客正当权益,因此公交公司不找零是不合法的。公交公司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权力义务对等的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时刻网友20180409223856:你把五毛塞进我口袋里?然后告我贪?我现在怀疑你身体是否有重度心智发育不全?否则:凭这句话我就能证明你是一个内心阴暗、居心叵测的小人。凭这句话我就能告你有栽赃陷害情节……
没事儿,吵吵小架,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首先,这种事应该就事论事,你要是不说些什么“不为”啊,“恶”啊的字眼,我也不会怼你
公交车上的声明提示,不属于霸王条款,属于约定。在大庭广众之下,请把法律法规弄透彻了再说事儿
不要在这里断章取义偷梁换柱混淆视听
公司以自己的利益出发?小人之眼看什么都是小人之心,很好理解。
温馨提示:以后说话别那么毒。这些东西就像抛出的皮球,终将会砸向你自己
2018-04-07 15:19: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