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道县营江街道办党委书记周明远、纪委书记许小罗
你们肆意包庇何云海等胡作非为,到底捞了多少“油水”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湖南道县营江街道办芒头寨村代表何团清(身份证号码:43292319550710****)、何学喜(身份证号:43292319640509****)、何献红(身份证号:43292319431209****)。现向上级领导如实举报道县营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周明远、纪委书记许小罗肆意包庇、纵容何元海等的犯罪事实。
一、周明远、许小罗信息
1、周明远,男,汉族,身份证号:43290219821002****,现为道县营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2、许小罗,男,汉族,身份证号:4329231976100*****,现为道县营江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
二、何云海信息
何云海,男,我村2组人,身份证号:43292319730101****,系我村原支书,2017年5月“下台”。
三、因周明远、许小罗的包庇与纵容,何云海大肆牟利的事实
1、侵吞我村2013年无房户款4.2万元;
2、侵吞我村村民建房土地款31万元;
3、2012年,何云海将1.4亩农田以24万元的价格卖给何保芳、何顺芳、何军喜,该款至今去向不明。
4、2016年,何云海私自同意何瑞辉,在我村防洪的河洲上建房,该地皮款24万元至今去向不明。
5、何云海“下台”后的2017年4月1日,还将我村小学旁边的1.5亩基本农田填平。村民立即报告周明远,周明远却置之不理,任由何云海胡作非为。
四、周明远、许小罗鼓动何云海毁林挖沙
1、2013-2014年,何云海在周明远、许小罗的“鼓动”下,私自纠集何葵保、何胜福等人,在灌溉我村300余亩基本农田的上江洲上挖沙取石。
2、因何云海暗中入股其中,慑于周明远、许小罗、何云海的淫威,村民敢怒不敢言。
3、如今,上江洲上的水坝、沙洲已被全部毁掉、300余亩农田无水灌溉。因河洲被全毁,致使护田河堤被洪水冲垮口子30余米宽。
4、2016年9月8日,村民如实向周明远、许小罗反映,他们回答是:“我们晓得何云海入股挖沙,河堤也是何云海挖毁的。你们不要着急,我们会处理好的。”
5、时至今日已9个月余,至今无却任何修复该被毁河堤的迹象。
五、怂恿女代理支书何银珠威胁、恐吓村民
(一)强占土地建殡仪馆
1、道县当局欲强占我村2000余亩油茶、松树山建殡仪馆,周远民、许小罗作为“父母官”,却从未在我村召开过任何会议。
2、由于建设殡仪馆手续不全,更未张榜公示任何《建设项目公示牌》;特别是殡仪馆的选址离我村仅400米左右,因此,全体村民对此强烈反对。
3、周明远、许小罗为保“乌纱帽”,顺利完成征地任务,就“授权”我村新任支书何银珠(女),在大庭广众之下,威胁、恐吓村民:“……哪怕是死几个人,也要把殡仪馆搞下来。”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何云海已下台,但周明远、许小罗仍暗中重用何云海参与其中。因殡仪馆周边受影响的村民达20000余村民(含楼田周敦颐故里在内),所有村民对此咬牙切齿、义愤填膺。
4、村民向周明远、许小罗反映,征地过程中未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大会,强行征地严重违法,强烈反映强烈……可周明远、许小罗却不理不睬。
(二)强卖67.5亩土地给小洞村葬坟
1、由于道州火车站的开发建设,何云海未召开任何村民大会、党员大会的情况下,私自将我村位于摇钱树处的67.5亩土地给小洞村葬坟。
2、该土地出售款128万元,除每亩3600元的青苗费到位外,另每亩16000元的土地款也仅有50%到位。村民至今也未见到分文。
3、周明远、许小罗虽知情,但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根本不闻不问。
六、推诿纵容,拒不处理
1、2016年9月8日,我们将何云海的犯罪事实与证据材料交营江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周明远、纪委书记许小罗。当天下午,周明远、许小罗将材料“转交”给何云海。
2、见此情形,我村民又要求道县纪委处理。同年11月(即2个月后),县纪委回复村民:“营江街道办从未给我们材料,你叫我们怎么处理?”
3、2016年9月12日,许小罗逼我村民到何元海家“处理”。可许小罗在何云海家里“谈”两小时余。该案至今不了了之。
七、强烈要求
1、立即无条件停止道县殡仪馆的一切非法建设,还蓝天给村民。
2、以“玩忽职守罪”追究营江街道办事处周明远、许小罗的刑事责任。
特此报告
湖南省道县营江街道办事处芒头寨村全体村民
二0一七年六月一日
修殡仪馆是好事,没什么可闹的。但一定好工程一定要公开透明。
2017-06-14 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