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
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局、检察院:
我名傅海华,男,住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长塘组,电话号码:13107121823.现就村霸王新华随意殴打他人,目无国法,称王称霸,组织家族危害一方,强行霸占鱼塘,达数年之久,在当地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故将此情反应,请求严惩。
反应的事实与理由:
本人经村组和派出所干警通过会议记要于2018年1月30日签订了一份鱼塘承包合同,承包期五年,并且支付了五年承租金五百元,于今年正月十四日开始投放了鱼苗,价值四千元左右(之前由于该鱼塘经王新华霸占十年之久),现由于我承包该鱼塘他便怀恨在心。王新华于三月十三日召集社会闲杂人员男士六名、女士三名来到该鱼塘强行大网打鱼。经我阻止,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对我拳脚相加,把我沉入水中想致我于死地,现住在医院治疗。他们其中有个高个子和王新华对紧急赶来阻止事态恶化本人弟弟傅声华和邻居李国华不分青红皂白拳打脚踢,究其缘由就是不该在旁边讲公道话、不该阻止他们行凶、以泄个人私愤。他们并还叫嚣往死里打,后来是李国华高喊会出人命才停手。现在回想起来毛骨悚然,此等恶贯满盈的人就应该早日受到法律制裁,还我公道!
之前于2016年8月1日、2017年10月1日,由于风景林一事把王德云也是暴打一顿,案情至今为止不了了之。全组曾有七八人都被他的人殴打过,他在全组现在是想打谁就打谁,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扰乱了社会的安定、严重的道德败坏、藐视人权、藐视法律。此等社会上的人渣如果不早日惩治只会危害更多的人,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极其不利的。恳请上级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重视!还我们一方安宁。
综以上所述:多项案件事实表明,王新华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在当前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下顶风作案,特请求人民政府、司法部门为我做主,铲除毒瘤,保我村一方平安、和谐!
报告人:傅海华 傅声华
2018年3月18日
呼声属实太让人气愤!希望各部门各领导对于农村的这种倚强凌弱横行乡里的恶势力严加惩治!!!!!!!!!!!!
呼声属实太让人气愤!!希望各职能部门和领导能对农村的这种倚强凌弱横行乡里的恶势力行为重视!!!一定要严惩
2018-03-19 16:1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