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宜潭乡的一名村名,2017年5月18号我村书记周法军,秘密召开选举会议,参加会议成员有:书记周法军、秘书袁春启、副秘书何年春、计划生育专干刘检妹、党员周桂圆、党员张世富、党员李代安、党员李小民、党员刘春国、党员刘友成、党员周爱国、党员刘辉章等。会议内容:乡政府陆勇发言指明说:“周玉生是上面指定性是村主任,何年生是固定委员。”书记发言:“指定周玉生、何年春、刘检妹为干部。”于2017年5月19号提箱投票,提箱人:周桂圆、张世富、李代安、李小民、刘春国、刘友成、袁春启、周爱国、刘辉章等。票数总共1555张,实际数不知,4个投票箱平均每个箱子剩60张未填写,在挨家挨户投票选举中,提箱人告知村民填写姓名周玉生、何年春、刘检妹三人,有部分不听从的被威胁,这是上面指定,必须填写。请问人民的自主权利在哪里?年满18岁有权投票,可是,根本不存在投票资格,在家的由提箱者胁迫投票,不在家的直接让提箱者全部填写投票。此次投票,无任何自由选举权,全部都是在胁迫与造假中完成选举,我只想请上级领导关注,投票不是人民自愿吗?人民没有权利吗?如果是这样,何来人名自主选举?我所说的全部属实,负责人最好可以下乡调查,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
呵呵
呵呵,有用吗?从来就不是选出来的,实际都是上级任命的,太虚伪,太假……
2017-05-20 19:0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