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基本情况:
2017.4.15,宝马小轿车司机谢*科驾驶湘 d0373f,从盛世华城小区出口出来,由东南朝西北方向逆行 (市内、金桥路、单行线) 并斜线横过马路时,其车速严重超速 (在事故发生现场做笔录之时,肇事司机谢半科亲口描述,自称其当时车速达60至70左右。 有受害人家属及当时在场旁观群众可以作证),小轿车车头左前侧撞上了由东往西直线靠右侧行驶的摩托车司机曹爱平,导致曹爱平连人带车被撞飞 3米有余,造成曹爱平左腓骨粉碎性骨折的事实。
在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中,耒阳交警队轻描淡写肇事小轿车谢*科横过马路未注意路面车辆动态,未安全行驶是造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受伤方曹爱平未按标志标线行驶,以此判定摩托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事故疑点所在:
疑点1:
事故现场的视频显示:案发后及交警队到达现场前的这段时间,肇事方擅自两次挪动车辆,且挪动距离近达1.5米。
耒阳交警队在认定书上的车辆现场状况记录是:湘d0373f号轿车停于路边,左前后轮距金桥路由东往西右侧路沿为 130cm 、400cm。
疑点2:
事故现场的视频显示:肇事司机谢*科事发时,其车车头处并未悬挂车牌,也未看见其车牌掉落。
但受伤方家属及交警等人在随后到达现场所拍的图片显示:肇事司机谢*科的车牌,莫名奇秒的被端端正正摆放在事故现场其车头前。
疑点3:
事故现场的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谢*科从车上下来,未第一时间询问、关心伤者受伤情况,也未立马打电话叫救护车或向交警队报案,而是低头去查看其车头状况,之后便上车挪动位置!
受伤家属到达事故现场时,肇事司机正与自己那边一个自称是驾驶员教练的朋友在低头商量什么,随后看到保险公司勘测人员到场,再然后是交警到达,最后是120救护车到达。据受伤方曹爱平口述:肇事司机最早联系的是保险公司。
肇事司机以上的种种行为,是否严重违法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疑点4:
在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中,耒阳交警队对于小轿车同属逆行并超速斜线横过马路等重要事实只字未提,更未将这些因素作为责任划分的参考依据。
曹爱平的家属于5月8 日拿到责任认定书后,向耒阳交警队质疑该小轿车在市内人流量大的路口横过马路超速事实时,办案人含糊其辞,且对肇事方司机本人在现场做笔录时所描绘的超速事实予以隐瞒,声称"口头说说怎能算数……"。
关于案发当日肇事司机是否酒驾的事实,受伤方及其家属时至今日也不明真相。
让人气愤的是:
摩托车受伤方曹爱平,2017年4月15日被送往衡阳169医院,于4月16日上午11:00进行骨折手术,而肇事司机手术前及手术后,以各种借口推迟手术费的到位,导致病人手术完成后因医院欠账严重被迫停药,直至病人家属凑齐医疗手术费才正常输液。
除事发当天,肇事司机陪同病人来过医院,之后一直未在医院露面!
2017.4.18日,责任鉴定书还未下达,病人家属要求宝马司机出医疗费共同救治病人,肇事司机谢*科扬言:自己所在的某保险公司称自己无责任,因此不需要承担医疗费!(有微信聊天的语音为证)
病人家属无奈,找到耒阳交警队,希望该交警队能够协助手上方,尽快拿到病人急需的治疗费,该交警队的某负责人号称:他们只有督促义务,对方最后如果还是不拿医疗费,他们也没办法......
病人家属走投无路,只好多方打听肇事司机家庭住址所在地,找到本人拿医疗费。然而,在询问肇事司机地址时,却被知情人士告知:宝马肇事车其家族在耒阳后台硬,据说,有亲戚在从政且官职不小!!!
事故发生时间是上个月4.15,然而我们的责任划分认定书5.3日才出!
让人疑惑的是:认定书出来后,交警队一直未告知,受伤方多次打电话问情况,交警队都以各种借口拖延,直至5.8日,受伤方亲自去交警队才拿到认定书!
现在,我们想拿4.15事故的完整视频,交警队却说视频只能保存半个月!所以,他们也没有了!!!
还是走法律途径吧
2017-05-09 22:5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