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的冤案一直未解决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李韶华,是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跃进农场组民,我妻周扬幼、大女儿李青、小女儿李娟三人都是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湘江乡奇峰一组村民,二十年来合法权利一直得不到保障,上无瓦片,下午寸土,我妻子是个弱女子,只有我做丈夫的向组、村、乡、区、市各级领导上访,省里也上访过两次,无法解决。
二零一五年党中央政策有案必立,五月在法院立了案,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号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一直拖到二零一六年六月四号才接到判决书,判决我的妻女三人一共壹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整,下到雁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我本人二零一六年七月一号书面申请雁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在三个多月了,我也多次找过法官,并且我找过区人大、市人大,无奈一直无果。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号开庭期间被告人周湘奇说组里没钱,判了也没用。可是 二零一六年三月份全组分了四百多万,人均壹万壹仟贰佰元,这钱是从哪里来,这次分钱后,便在组里开会时宣布组里余六十多万。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号,去找雁峰区人民法院养法官,他说查了组里没有钱,要我们提供线索,组里面的钱存在哪里,我们没有办法提供线索,法官有权利都查不到钱在哪里,我们没有权利更无法知道钱存在哪。
我是一个残疾人,加上1990年男扎手术失误导致我终生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十分困难,一直是租房居住。请上级领导多费心,按党的政策维护我的正当权利。
这个就是执行的一个大问题,如果找不到证据证明被执行对象有钱赔偿,则这笔钱就一直拿不到!
2016-10-24 23:07: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