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们:
我是工资改革后退休的,连续工龄43年。我们单位有两个同时参加工作的,以前他们两个人的职称一样,工资一直也一样。他们一个是工资改革前的2013年退休的,一个是工资改革后退休的,可是工资改革后退休的除去两年正常的调级外,相反比工资改革前退的还少了70多元,加上两年的正常调级这样就少了130多元!你们设身处地的想想,这样合理吗?我们咨询攸县劳动部门,他们说是按省[2015]295号文件规定执行的,不但按2014年9月的工资比例计发,还取消了从教30年增加的百分之五。这样严重地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工资改革后比工资改革前多工作几年或十几年(295号文件规定到2024年退休的都照此文件执行)相反工资还少。这样公平吗?历史的事实证明:随着时间的推移,是越来越好的,越来越进步的,再说工资改革是提高工资,而不是降低工资!国家规定退休人员是按退休前一个月工资的比例计发。我们为什么要回到2014年?为什么还要取消百分之五?这就是造成工资改革后退休的比工资改革前退休的工资还低的症结所在!所以恳请领导们想想怎样解决这种突出矛盾!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
你该知足了,现在干活的比你们退休的机关事业人员工资还拿得少,但这部分人都默默认命。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成天游山玩水还嫌工资低了,世界上哪有绝对平均。
建议有关部门作一个深入的调研,不要让在职人员寒心!
2016-05-25 17:2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