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辉言:民以险衅,夙遭闵凶。十六前的一个晚上,犯人黎健康携凶人谭巧云杀吾父母于屠刀之下。潜逃至今已有十六年,幸皇天有眼,于日前抓捕凶犯黎健康,但帮凶仍于法外逍遥,民心中大恸。犯人虽对其罪行供认不讳,但妄图以一己之责承担所有罪行,不愿供认从犯,民实为不忿。故陈此状,以求沉冤昭雪,愿双亲能于九泉之下瞑目。古有木兰代父从军,实为大孝,民虽不能,但求为其雪冤。
民之父母生性温和,不曾与人有仇怨,或偶尔与人有纠纷,亦往往自愿后退一步,不愿与人结恨,对乡亲近邻,皆是和睦相处。然犯人之凶残,令人胆寒。民不知其动机为何?民之父母生于穷山恶水之地,处于天高地塞之边,家财只能裹其腹,蔽其体,无有多余。民不解犯人如此做法有何利益可图?若无利益,又为何行此残暴手段,非致人于死地不可?此为民之一惑也。
民之父母被人杀害于卧榻之间。于密室之内被杀,门窗皆完好无损,只余中堂侧门直通小叔之家,而小叔因其妻谭巧云不守妇道而分居在外,不曾回家,只余其妻携一女两人在家。其妻不守妇道之臭名早已闻名遐迩。犯人入室之行径,若无其助,当真可谓之神乎其神矣。此民之二惑也。
民闻犯人并不供认其行凶有何帮凶,只图已一人之命来洗清所有帮凶之嫌疑,民实为不解。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盖因人有所求,有所欲,而动物只求本能之生存,人所做一切事情皆有其可说或不可说的目的。民对于犯人妄图以一人来承担所有罪行到的行为实为不解。其或为利益,或为胁迫。民在此求一个解释。此为民之三惑也。
犯人行凶之后,能于天罗地网之下,钻其缝隙逃之夭夭,而法外逍遥十六年,乃至明媒正娶,生儿育女,此乃天下之莫大笑谈,更是对政府与法律的一种蔑视,此恶行亘古未有之。倘若犯人乃大智慧者,民自认无能,绝无他言。但民观其行为,恕民眼拙,看不出其有任何智慧过人之处。或许其乃城府极深之辈,善于伪藏。倘若其真能无人助之而逍遥法外十六年,其智慧远超诸葛、司马之辈,韩信、张良所不及也。若其真有如此之胆略谋识,民相信,十六年间,其早已洗白了自己,亦不至于十六年后再落法网。如此,到底是何人在助其逍遥法外十六年?此民之四惑也。
民亦曾闻,犯人因有家室,而有可能执以缓刑,吾尤为不解。此或为谣传,不可尽信,民相信政府自有其正义之剑来审判人间之罪恶。民之先祖欧阳修曾言:“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若如此罪大恶极之小人尤不能令其偿命,民不知其何罪行能入死刑。欧阳修又言“若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应异以为高,不遇情以干誉。”呜呼,民之先祖留此言,是为后人而悲乎?民不胜犬马怖惧之情,谨拜状以闻。
民:阳志辉
阿素网友您好!
感谢您反映的展望村被沉沙掩埋的冤情,我们会转交有关部门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进一步答复您。
曹家镇党政办
2017.8.11
2017-07-14 22:04: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