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叫范辉东,系湖南桑植县人潮溪镇石门垭村石板溪组村民,我要把我们村村主任邹于发的丑恶行为公布于网络,村主任邹于发乘我不在家,给我父亲喝酒,然后欺骗我父亲,让我父亲流转我的林地五亩给他儿子,然后利用我的林地建起了阳光院,他们和我父亲签的协议是茶园经营,现在建起了阳光院,明显改变了林地的林业用途,可是这么明显的侵权行为,我到镇政府,县政府,市政府都没有人过问,我也打过电话求助
相信你父亲也不是喝一顿酒就能被骗的,既然签了协议且为正当经验,也无可厚非。
他为你们村搞阳光院还不行了,又不是没跟你家搞补偿,都有协议还在这里叫。
该同志在镇里反映情况后,镇政府立即派司法所长王所长前去调查核实;经查你父亲和邹于发同志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部分有效合法,至于年限不合法的部分已建议范辉东走司法程序依法维权,并出示相关手续,撤销合同已经超出政府的权限范围,于你说的镇政府不管不相符合。
2016-09-21 17:1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