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乱收费
一、强行收取不应该收取的测绘费
2016年8月11日我们到慈利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买卖登记,该中心不予受理,理由是没有“落宗”。 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外公示的慈利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图(见上传图片),第一步申请,第二步受理,第三步审核,而我们没有被受理就要求“落宗”,我们不懂什么是“落宗”, 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过去房产有两个证,即房产证和国土证,证上都有测绘图,现在实行不动产登记,二证合一,必须将房屋测绘图落到国土证的测绘图上合二为一,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这个工作就叫“落宗”。受理窗口不受理却要求我们先到地籍调查窗口办“落宗”,地籍调查窗口开具了通知单,通知单上有两位工作人员的签名,没有写明具体通知做什么(见上传图片),口头要求拿通知单到测绘窗口办手续,我们要求工作人员在通知单上写明必须测绘的字样,遭到拒绝,说拿通知单就能办测绘手续。我们目击了前来登记的其他申请人在测绘窗口的办事过程,测绘窗口工作人员填了委托测绘协议要求申请人签字,并告知拿委托测绘协议到测绘队交钱并打印图纸,委托测绘协议上清晰地写着测绘费每户1600元。
因为我们不愿意交纳不该交纳的费用,在慈利县国土局周旋了两天半,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和慈利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副主任交涉过多次,向主管不动产登记的孙副局长打电话反映两次,到其办公室反映三次,短信息反映一次,向国土局“一把手”夏局长电话反映三次。2016年8月15日得到的答复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告诉我们,提供以下资料才能受理:一是买卖协议,二是买卖双方现场申请,三是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四是买卖双方身份证,五是县房管局的交易手续,六是完整的测绘成果。对于申请人来说,前四项资料没有问题,难就难在最后两项。我们到一楼县房管局的办事窗口询问得知,必须“落宗”后才能受理,和二楼登记大厅工作人员的说法一样。从第一天到去慈利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房产买卖登记,到今天为止,时间已经过去了28天,买卖登记申请仍然没有被受理,理由是没有“落宗”,没有测绘。
我们不明白,房屋买卖双方提供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上面有测绘图,而且产权登记机关有资料存档,为什么要重新测绘?如果说历史测绘图没有坐标或者有其他不完整的地方,那也是国家登记机关在初始测绘、审查工作中的过错,凭什么要申请人承担这个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房屋测绘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二)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三)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房产管理中需要的房产测绘,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之规定,房屋买卖、抵押登记不属于应当测绘的情形。这不是明摆着要强行收钱吗?
二、强行收取不应该收取的评估费和手续费
据在登记中心进行登记的其他申请人透露,1600元测绘费是小数目,评估费和手续费更多,评估费按登记金额和固定比例交纳,凡是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都要评估,不评估不予办理。手续费按登记面积和固定比例交纳,不交不发证。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之规定,城镇居民住房用地地籍测绘收费最高不超过30元。慈利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凭什么收取每户1600元测绘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三条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之规定,登记机关不能强迫房屋买卖申请人对房屋进行评估。慈利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凭什么强行评估收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之规定,房屋买卖登记费只能按件收取。为什么慈利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却要按房屋面积收费?
我们强烈请求有关部门:1、清查慈利县国土局在不动产登记中的违规收费,并如数退回给老百姓。2、按照党纪国法,追究违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的责任。3、在不动产登记大厅醒目的地方对外公开慈利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收费范围。4、建立不动产登记收费的社会监督机制和举报奖励制度。
此举报材料写于2016年8月15日,当天以微信的方式发给了慈利县国土局夏局长审核,夏局长要求我们给他两天时间处理此事,两天过去之后,慈利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电话里要求再给两天时间,一个星期过去之后,慈利县国土局孙副局长委托他人给我们打电话,要求再给五天时间,并说此事报到县领导那里批示需要时间,20天之后我们电话联系孙副局长,他说正在张家界市和常德市考察此事,还需要两天时间,今天我们去孙副局长办公室,他给了我一份复印文件(湘发改价服[2016]430号),说慈利县国土局按照这个文件收费的,我认真看了这份文件,文件第一条写得很清楚:“从事国土资源系统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坚持自愿、诚信、公开、公平和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慈利县国土局凭什么不遵守国家的规定呢?为什么要强迫老百姓接受他们的服务和收费呢?
今天修改此举报材料后,我们和夏局长微信、电话联系过,他说这些费用必须交。
国土局下的政务中心,我出示个证明,一张纸就收费4o元!
垄断了
2016-09-08 20:3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