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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省市领导严查衡东县高湖镇红桥村原支部书记罗知连等村霸打人事件

2018-10-6 9:50:27发布22次查看
一、事情起因
罗知连担任衡东县高湖镇红桥村支部书记期间,湖南恒建农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建公司”)相关负责人找到罗知连,想租赁红桥村的山地搞农林开发(种油茶树),在签订《山地租赁合同》之前,罗知连与相关的村民小组沟通的时候说租30年,租金每5年一付,原则是先付款后使用;但是在签订《山地租赁合同》时将30年改成50年,并且村民小组也没有收到前五年的租金(不知是恒建公司未付款还是被某些人贪污了);在支付第二个五年的租金时,本来1000亩的面积只付了595亩的租金,其中405亩的租金款又不知去向。根据《山地租赁合同》第四条约定,承租方不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收回所租赁的山地。
在未收到前五年租金和后期405亩租金不知去向的情况下,村民集体向上级部门请求,要将所租的山地收回再分到户(附村民集体签字按手印的报告一份)。上级部门一直未将此事放在心上,迟迟不予解决。
二、打人经过
2017年10月23日正是采摘油茶果的日子,在村民感到投诉无门的情况之下,村民就集体上山采摘油茶果,罗知连及其老婆贺运娥、小舅子贺福怀、贺祥怀(还有一个社会上的人不知道姓名)等人事先就躲藏在山里,等我们一进山,他们就冲出来拿事前准备好的凶器对我们进行猛烈殴打,村民肖章云和罗清良被打倒在地,其他村民因非常怕他就马上报警,当高湖镇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对当时的事情进行了解询问时,罗知连态度极其蛮横,不但不配合还辱骂民警;现任村主任肖义春赶到后,开车将肖章云和罗清良送到派出所,然后再送到衡东县人民医院,4天后转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原四一五医院)治疗;转院的原因是一位有良知的医生告诉肖章云,恒建公司的人到衡东县人民医院打了招呼,对后期的治疗会非常不利;因为担心害怕不会尽心治疗才转院。
三、伤残鉴定
驻衡东县人民医院的衡阳市阳光司法鉴定所打电话给肖章云和罗清良,通知来做鉴定,鉴定意见为:
被鉴定人肖章云损伤程度鉴定为轻伤二级(左侧第9后肋骨骨折,右小腿皮肤裂伤,右足第5跖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被鉴定人罗清良损伤程度鉴定为轻微伤(头部损伤:头皮裂伤;眼部损伤:左眼球挫伤;右膝部损伤:右膝关节外侧半月板损伤,右膝内侧半月板后角损伤,右膝关节内外侧副韧带损伤,右膝前交叉韧带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四、处理结果
当罗知连等人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后,就一直躲在他儿子罗文(已经构成窝藏、包庇罪)衡东县城的家里,在这期间他利用自身老村支部书记和县人大代表的身份和关系积极运作,想通过私了或其他途径撤案,最终如愿以偿。2018年3月14日抓捕归案,3月28日就出来了。
他之所以能够被释放的原因是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向衡东县公安局出具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理由竟然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五、主要疑点
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认为被害人肖章云的脚趾不是在案发时受的伤。
《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第二条所述“被害人入院时陈述全身多处疼痛,但并未陈述脚趾疼痛,亦未进行相关检查,入院第二天下午又陈述脚趾疼痛,第三天检查为跖骨骨折。其2018年3月23日在高湖派出所向侦查人员陈述:我当时脚趾很痛,但是医生没帮我检查,是后来(第二天下午)我感觉我的脚趾疼痛,我就对医生说了,再进行检查的。被害人陈述前后矛盾,既然入院时脚趾疼痛,从常理来说是否要告诉医生?但主治医生作证称:病人当时并未明确提出脚趾疼痛,只是医生碰他哪里就说疼,故医生在入院记录上记录病患主述:外伤后头痛、头晕,胸部、腹部、背部疼痛1+小时,专科检查为四肢活动尚可。最后根据被害人陈述是第二天下午才发现脚趾受伤跟医生说的,从常理来说,跖骨骨折后不可能迟至24小时后才有知觉,此处不符合常理。”
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中的理由比较牵强,想以此而洗脱罗知连的罪名;跖骨属于人体下肢的末端(而且又是第5跖骨),虽然骨折,但未进行行走时很难产生剧烈疼痛(被害人在医院是躺在病床上的),被害人当时受伤的部位非常多,从《司法鉴定意见书》中不难看出,被害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部、胸部、腹部、背部当时非常疼痛,并且肋骨已经骨折;当一个人在这样的伤情之下,疼痛的感觉重心肯定是在头部和胸部(因为有可能危及生命),下肢末端的疼痛远不及上半身。当被害人第二天发现脚趾疼痛就不符合常理了,请问衡东县人民检察院,这是什么常理?难道你就没有考虑到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吗?如果只有这一处伤,在第二天才发现,你说不符合常理,大家还能理解。
六、恳请事宜
根据该案件的处理结果,我们已经对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失去了信心,并且也再次证实了罗知连的关系网有如此强大,难怪这几年我们集体到省、市、县上访(罗知连在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污公款、横行乡里),他都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伤情惨重、性质恶劣;恳请省、市级纪检、政法部门对该案件进行严查,一并揪出村霸罗知连的保护伞,还红桥村老百姓一个公道。
被害人联系电话:
肖章云173xxxx2810
罗清良177xxxx1354
衡东县高湖镇红桥村村民

村干部是老百姓与政府的桥梁,这座桥梁都出问题了,后果会有多严重啊!一定要严惩,让老百姓相信政府。
从来没有这么专心的看一篇文章,但是这篇文章让我越看越想看,从这简洁的文字和所配的图片来说,可信度几乎是毋庸置疑,从而也让“村支部书记”一词在我心中重新做出定位,最可恨的是连低保户都要钱,真是不敢想象。
如此贪官不杀不以平民愤,这么多手印,是民众的呼声
可以想象在这样的村霸淫威之下村民的生活
可以想象在这样的村霸淫威之下村民的生活
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能认真倾听百姓呼声,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惩党内损害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是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他们出了问题会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
相信党中央的农村政策是越来越好,但是农村基层的蛀虫不除,再好的政策也不可能:落实,请上级领导派人彻底查清事实,严惩腐败分子和打人凶手,还当地群众安宁的生活环境!!!
2018-06-23 22: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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