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区内道路两侧原来都设有停车位,元月2日,我把车停在商业局门前停车位内,可交警部门罚我100元,扣3分,说违返禁令标志,在禁令标志前设停车位,这难道不是钓鱼执法吗,禁止沿线停车是在7号实行的,我是2号停在停车位内的,而且我已向交警部门反映,可他们置之不理,公安交警就有这么牛吗,我们的正当权益就没人管吗?
关于网帖“临湘市公安交警钓鱼执法”投诉件的回复
网帖“临湘市公安交警钓鱼执法”称:临湘城区道路两侧都划有停车位,元月2日,投诉人把车停在商业局门前停车位内,结果交警部门说其违反了禁令标志,罚款100元,扣3分。并称交警部门是钓鱼执法。
收到网帖后,我大队开展了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2015年建设的平安城市(二期工程),于2016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其中设置了长安西路(十安街路口至市政府门前)全线禁止停车,而且已通过多种方式(电视台、临湘交警微信平台、短信平台、张贴广告单)向社会予以公告,现原停车位内已施划黄格线,已取消停车泊位。希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
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1月16日
老百姓是斗不过政府部门的
请问,交警部门核实了吗,他们答非所问,别人投诉的是2号,2号确实是有停车位,划黄线是在7号以后划的,他们难道不是钓鱼执法吗,交警部门怎么不与当事人联系
在禁令标志前设停车位难道不是钓鱼执法吗,元月2号都有停车位,交警部门的拍摄可以调出来呀,他们怎么不把监控调出来予以公布
你是百姓,别傻了,
2017-01-16 10:2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