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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交通局庇护运管所违法扣车,回复颠倒事实真相

2018-10-6 8:29:15发布99次查看
2017年1月2日,我们作为梅城至东坪客运班线的10辆客车经营户,以《安化县运管所非法扣押合法客运车辆》为题上了湖南红网百姓呼声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网友们舆论哗然!特别是给安化运管所的主管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不依法行政、管理不作为以极大的舆论压力。果然,在不到两天就沉不住气,一不反思,二不调查,轻率地听取一面之词就向广大网友发布了四点回复。综观回复的“四点”,却仍然犯了“依法无据、颠倒事实真相”的大忌!难怪网友们说“有其子必有其母” 沆瀣一气,一点都不假!
我们知道一个执法者,手中的尺码必须是国家的法律法规,除此都是无效的,非法的!而县交通局明知下属运管所将公安的权力拿来执法是一种越权违法行为,虽然不作坚持,但在回复的事实上仍然抱着“借来 ”的权力始终不放,颠倒是非,混淆视听!且看回复第一点“非法扣车”理由,综合起来也是“四点”:一是这些客运班车经营期限到期;二是运输公司已向运管所提交了报废原有车辆延续经营的申请;三是从“到期”、“有报废申请”、“车辆运营了七年”这三个要素,所以这些客运班车是“非法”车辆!四是这些车辆没有纳入日常监管,存在安全隐患,扣车是有理和合法的!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让法律依据和事实来说话:
首先来看扣车中四点理由中的第一、二点,“到期”、“有报废申请”理由。车辆到期只是经营许可到期,只要车辆检测合格,承包车主和运输公司完全可以申请下一个经营许可,运管部门是无权拒绝的!可事实呢?2016年10月10日,县运管所下发了一个[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001)号。“湘运梅城分公司:你于9月6日提出梅城至东坪延续经营申请,经审查……不符合[湖南省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决定不予许可”(下见复印件)。从时间程序上说不存在问题。车辆到期是10月19日,而承包车主和运输公司提出延续经营申请是9月6日,县运管所下发不予许可决定书是10月10日。但问题恰恰出在县运管所。[不予许可决定书]10月10日下发,直到11月中旬才交到湘运梅城公司(有证人为凭),也没让其签收。湘运梅城公司第二次递交的“报废原有车辆申请书”一事,直到2017年1月4日承包车主才从此次回复中获知。为什么运管所要这样搅乱时间,混淆事实,目的就是要剥夺公司及承包车主的知情权,让其丧失“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法定期限!这是他们恶毒手段,达到让其不许可的目的。可见县运管所的执法人员是花了心思,运用了职权的。从时间程序的另一个方面看,公司的“报废原有车辆申请”是12月13日递交的,而承包车主们已就此问题之前集体到了县政府上访并于12月12日,正式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其27号非法文件。不去说其他的理由,单就程序上说“报废申请”就是一个无效的申请。回复的理由在时间程序上是有严重问题和站不住脚的。
我们再来看看回复理由的实体上是不是违法?县运管所的[不予许可决定书]的法律依据是(湖南省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第四条。全文录载:[第四条,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和需求。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这个条款与县运管所行政不许可扯得上关系么?这个是不许可的法律依据么?这反而正好是必须许可的法律依据!这不是在愚弄欺骗承包车主和人民群众吗?对一个执法者来说这是水平问题吗?这就是故意亵渎法律!可见他们上述的几点理由都是弄虚作假,利用职权耍卑劣手段,在事实面前终究要原形毕露。
那么再来看看回复的第一点的第三个理由,“车辆营运七年再继续运营的问题”。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继续经营许可条件,而运管所不依法许可还能倒打一耙,把帐算到公司和承包车主头上吗?第四理由是这些“车辆没有纳入日常监管,存在安全隐患”。县交通局的官们,以为网友是白痴,不懂其中的道道就可愚弄。什么是日常安全监管?一是车辆必须经公安部门检验合格(下见被扣车辆行驶证副证年检章);二是每天运营必须经车站安全检查登记(下见被扣车辆的检查日登记单);第三是车辆每季度必须进行二级维护(见二级维护卡),第四是驾驶员按时参加公司的安全学习(可查学习记录登记)。这些车的安全隐患在哪里具体指出了吗?同时,县交通局为运管所狡辩的理由“未纳入监管,存安全隐患”。车辆监管本是运管部门的本职工作,没纳入监管恰恰是运管所的渎职!以自身的渎职行为作为扣车理由,这岂不是强盗逻辑?交通局辩解“扣车是因安全隐患”,县运管所的扣车单上载明的却是“非法经营”,其理由自相矛盾(见扣车单)!只能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一个堂堂的县交通运输局,难道连一个法律顾问都没有么?如果有一个法律人士指点,也不至于丢安化县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的丑!一些自己必须掌握且天天要用的法律法规都不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在目前强调党纪国法、依法行政的今天,该好好深刻反思了!
至于回复中的其他内容,如“主管部门从未予以干涉公司车辆更新购置”等问题,我们在此不作重点阐述,因上述理由已说得很充分!也只有他们自己心知肚明!安化县运管所所有卑劣手段已经充分说明了一切!?存不存在利益关系,如果有权威执法部门来查处,不就水落石出了吗?
不管安化县交通局如何庇护运管所,我们的维权不会放弃,直到给一个公正的说法为止,并保留依法赔偿损失的权利!
梅城至东坪线10台客运经营车主
2017年1月5日
附:
一、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回复件
二、 县运管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 被扣车辆的合格与合法的相关证据
四、 运管所的扣车单
安化县交通局,从承包车主车况来看,根本不存在你们所说的“安全隐患,”能不能营运,你们说了算!这个是不合理的。望县政府好好处理!!!
安化县交通局,从承包车主车况来看,根本不存在你们所说的“安全隐患,”能不能营运,你们说了算!这个是不合理的。望县政府好好处理!!!
安化县交通局,从承包车主车况来看,根本不存在你们所说的“安全隐患,”能不能营运,你们说了算!这个是不合理的。望县政府好好处理!!!
安化县交通局,从承包车主车况来看,根本不存在你们所说的“安全隐患,”能不能营运,你们说了算!这个是不合理的。望县政府好好处理!!!
存在“安全隐患。”难道他们司机、乘务员几十个人,自己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上面看得清清楚楚了,谁能替他们主持公道!!!
存在“安全隐患。”难道他们司机、乘务员几十个人,自己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上面看得清清楚楚了,谁能替他们主持公道!!!
安化县运管所,你们为什么要那么刁难那10辆车的承包车主呢???
安化县运管所,你们为什么要那么刁难那10辆车的承包车主呢???
安化县运管所,你们为什么要那么刁难那10辆车的承包车主呢???
安化县运管所,你们为什么要那么刁难那10辆车的承包车主呢???
安化县运管所,你们为什么要那么刁难那10辆车的承包车主呢???
安化运管所,是那些承包车主冒来给你们拜年,故意刁难他们吧!要不他们的车还那么好,怎么就不能营运?!
安化运管所,是那些承包车主冒来给你们拜年,故意刁难他们吧!要不他们的车还那么好,怎么就不能营运?!
安化运管所,是那些承包车主冒来给你们拜年,故意刁难他们吧!要不他们的车还那么好,怎么就不能营运?!
请求县政府立即查处!!!
老百姓难啊!!!
文明的安化竟然有如此的黑锅!!!
安化县交通局,一切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天理难容啊!!!
有权就是可以刁难百姓噢!!!但是我会教育我的子女,不管身在何处,都要公正,正直。替百姓想想。
当官要为民作主!!!
2017-01-05 21: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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