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付巧生在2012年3月7日。由于阳光医院发生集体讨薪事件,无人问津导致我老婆生小孩发生医疗事故。病历封程期间二次拆开反复修改。卫生局不管,法院也不理睬。是不是卫生局有相关人员包庇。正义在哪,谁来支持还我公道。
贪官胆大妄为而且不做不能是社会的悲哀。
严惩
以上帖子与事实严重不符,此事我院已主动多次请求县医疗纠纷办公室、县卫生局、及县人民法院组织多次调解,并要求发帖人付巧生女儿进行医学鉴定,而发帖人付巧生本人一直拒绝进行医学鉴定,并无数次到我医院无理取闹,同时威胁医务人员,给我院的正常工作带来极大影响,我院于2013年已向新宁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但发帖人付巧生一直以回避不走正常法律程序,而采用在网上乱发帖的手段对我院进行造谣污蔑,影响我院正常工作秩序,纯属变相医闹。
新宁阳光医院
2016年6月14日
阳光医院现有政府在职人参于暗股,二甲医院病历二次封存证人都在病历上签字。为什么反复修改。法院卫生局政府听阳光医院一面之词,不调查。唐县长要求治疗费直接打给邵阳市这家子人真是缺德啊,反咬一口
2016-06-07 21:0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