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红网领导:
我们是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办事处栗雨社区毛塘组村民黄铁辉(430221196503166***、电话:18173386335)、黄佐明(430221196510016***、电话:156733365942)。黄铁辉的儿子黄曼家有四人,黄佐明的儿子黄勇家有三人,他们均属农村户口。
2014年“北汽二工厂”在我社区征地,将我们的房屋拆除。按《天元区征地拆迁操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未给我们的儿子一家公平补偿。天元区征收办拒绝给他们补偿的理由是:“1、2008年在949项目征地中,已划给我一家人135平方米的安置房指标。2、他们的妻子和子女属拆迁安置后新增人口,在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中,不计入住房安置人员”
但我们对上述理由不认可:
1、《天元区征地拆迁操作实施细则》第九页第(七)款写得很清楚……存在下列情形时,区别对待。第10页第3小款“原随亲属产权房屋拆迁,但没有享受任何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只领取安置房指标的,在本次拆迁本人或父母合法产权房时,只能根据株政发(2011)2号和株政办函(2011)97号文件规定按人均120㎡参与房屋合法性认定,享受房屋补偿,不再享受任何安置政策。”在上次征收中,我们只领取了135㎡的安置房指标,没有享受其它补偿。那么按照上述规定,黄曼、黄勇家分别能享受480㎡、360㎡的房屋补偿
2、黄曼的户口信息:妻子是2011年5月23日迁入本地,女儿是2011年10月份出生并于当月上户,是征收前就存在本地户口。
3、黄勇2008年入伍,2011年初退伍,一直住在我(黄佐明)的第二套房子里,并在这套房子里结婚生子。因家族中的种种原因,该房没有办理过户(还是我二哥的名字),使黄勇的妻子、儿子的套空补偿得不到解决。根据相关政策,独生子女和退役军人可以增加一个安置指标,我儿子一直没有享受这一政策。
黄曼、黄勇一直没有享受到这笔补偿。我们多次向上级单位(包括区、市、省信访局)反映,一直没有结果。今特此报告省政府领导,根据我们家的实际情况,请求上级领导给予黄曼、黄勇一家公平、公正的待遇。
急切盼望尽快解决为感!
此致
敬礼!
报告人:黄铁辉、黄佐明
2016年7月7日
真实有效,谢谢大家关注,政府的做法太不人道,真是老白姓告状无门啊。
黑暗腐败
真的是问题严重,政府一天到晚要为人民服务,就这样欺负老百姓的吗?请问政府有这样做事的吗?
2016-07-07 21:4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