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介绥老医生年届70,自幼秉承“不为良相,则为良医”远志,悬壶济世近50年,接诊患者45万余人次。
一瓶疗效甚好的中药丸,在新化县中医院中药房研发制剂并用于诊疗患者20多年,无一例不良反应,因经费原因,此中药丸自2012年后没有取得批文,仅在当地药监局备案。为此,该药被简单地认定为假药,曾老医生就被冠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如此罪名,对于一个兢兢业业行医,认认真真看病的老中医来说,无疑于是天降横祸,飞来之灾,甚至是奇耻大辱。
自古以来,中医便有“前堂后店”之说,即前堂看病,后场配药,丸丹膏散,一应俱全。但由于现行的法律通常都以现代医学为背景而建立,因此对传统医药及其特殊性的忽略尤其严重。自1979年到2011年,刑法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几易其稿,从法理上逐步严密,入罪条件也逐渐宽松,但对于中药制剂等传统医药的管制与惩罚却异常生硬。之所以中医假药认定会出现诸多争议,根源还在于目前我国中医药管理制度受西药管理思维影响,不完全符合中医药内在规律特点,且缺乏统一细致的解读。
所幸,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公众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已明确规定,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但愿从此不会再有基层中医师为此蒙受不白之冤。曾老医生涉案一事正在检察院的督查之中,望检察院充分了解中医药的特殊性,还曾老医生一个清白。
曾老医生生于新化,长于新化,他以精湛的医术和高尚的医德扬于新化,已经成为新化的一张名片。盼新化的父母官尊重中医,呵护中医,为广大中医师门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安心行医,这也是为当地百姓谋福。
该中药丸是由新化县中医院按照处方制剂并在中医院销售,20多年来,经过患者的使用疗效一直很好!曾老医生作为名老中医,替中医院看病,以医院的名义开处方,按照病人病情的需要开出该中药丸,这是典型的职务行为。
此文标题“新化县老医生用传统工艺配置中药制剂品种竟成假药”,不妥!因为该中药丸是由新化县中医院90年代组织研发并一直生产使用迄今,并不是曾老医生配置。这是一验方,20多年患者使用疗效甚好,曾老医作为名老中医,替中医院看病,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开出处方,这是一职务行为!
中医是我们国家的传统医学,历史悠久,博大精深,价廉而疗效显著,在老百姓心里根深蒂固,历史造就了一代又一代的名老中医,名垂千古、深受百姓爱戴,我是新化本土人,深知曾介绥老中医就是当地有名的三湘名医,为人和蔼、行医清廉、医术精湛,医德高尚,被他治好的病人成万上亿,誉满三湘,功名显赫,虽然退休多年,仍然坚守岗位,孜孜不倦地为新化父老乡亲贡献自己的光和热,今闻老先生蒙受不白之冤,真是痛心疾首,此乃新化百姓之不幸、广大患者之不幸、中医伟业之不幸,老先生一心为患者贡献的药方用了几十年,疗效病友反应一直很好,无一不良反应,就因到期未手续审批,被小人状告为所谓假药,导致公安检察介入,蒙受千古���冤,难道咱门先人开药都有国药准字号吗,扁鹊有吗?华佗有吗?……西医传到中国还不到二百年,就要崇洋媚外,全盘西化,难道中医也要国际接轨?我只知道寸有所长,尺有所短,中医有自己的优点,西医也有他的缺点,如西医的毒副作用。在此,小民只能在此摇旗呐喊:恳请上级有关部门为我们曾老先主持公道,不轻信小人谗言,诋毁中医,毁掉一代名医,还中医清白,还曾老清白。为新化广大患者谋永福!清者自清,再次请求我们的公检法官为民做主,让曾老名中医普救苍生、发扬光大!
文中曾老医生坚守中医院几十年如一日,无论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每天都是早上8点前到诊室,从不让远道而来的患者等待;每天都是看完最后一个病人再离开,哪怕早过了饭点,因为他体谅很多患者来一趟不容易,尤其是农村的患者。就因为曾老医生为病人着想的态度和精湛的技术,才深受老百姓的爱戴。现在的年轻人根本无法理解曾老医生的执着,有人甚至认为他傻。确实,曾老医生的医术水平早就可以为自己赚的金山阴山,但是退休前他绝不在外坐诊,一直守在中医院那间小诊室,等待那些信任他的患者。退休后,省内外邀请他坐诊的地方络绎不绝,曾老医生还是坚守新化,还是守在中医院,他说中医院培养了他,新化人民培养了,只要人民需要一天,他就一直坚守新化。就是这么一个实实在在为病人着想的名老中医,就因为给患者开出了疗效甚好的中药丸,就被定为涉嫌销售假药罪。虽然曾老本人现在都相信党和政府会还给他公道,但作为身边熟悉他的人,谁不曾替他喊冤鸣不平。曾老医生的医德、品德和职业道德这个时代最为珍贵也最为值得提倡的风尚,但是这样的荒诞罪名如何抚慰人心,如何能叫人信服!法律都不外乎公理正义,何况人心!希望新化政府不要做一些亲着痛仇者快的事情,不要因为所谓的抓政绩,而不顾民心所重!
中医事业任重道远,征途坎坷,需要大家的理解支持!曾老医师在我们百姓眼里就是中医领域的一面旗帜。中医是经验的总结,凡对患者有效的验方制剂都是好药,不是假药,泱泱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医先辈们留下了许多用之有效的验方解除了不计其数患者之病痛,被视为民族之瑰宝,千古流传,曾老医生贡献的验方制剂只不过是其中一例罢了,如果说是假药,那么就是对中医前辈贡献的否认,对中医事业的打击、诽谤、侮辱,与党中央支持扶持中医事业宏扬民族文化的政策是背道而驰的,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看了上述这么多的废话之后,我就疑窦顿生了。莫非新化县的中医院它真的是处敛财的处所、害人的魔窟不成?为什么到现今为止,竟然没有一句能说人话的真话面世了呢?
新化县中医院的曾介绥老中医他的中医医术到底如何?从师于谁?有何功德等等姑且不论。混到了如今,总该有些看门的功夫了吧?至于他这一生,到底救活过了几个不该死去的人了,有记载吗?
至于说到说他“几十年如一日,直至退休为止”兢兢业业工作的话时,就有一点觉得已经离开了个曲谱唱歌的意思了。说句实话,曾老医师一生兢兢业业的作为,倒不如说是在新化县政府的扶持之下,在新化县中医院里,为些该死的人员烧了几十年的香纸倒还妥切一些!
是不是?
别人的肺腑之言在某些人眼里是废话,这是言论自由,谁也管不着,上面网友看起来有点落井下石幸灾乐祸的味道,不尊重别人,也别指望别人会尊重你,不调查也就没有发言权,说了才是废话,法律永远站在正义的一边,自有法官来评判和主持公道,我们老百姓始终认为曾老先是大家敬重的人,胸怀坦荡,光明磊落,为人正直,大医精诚,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
别人的肺腑之言在某些人眼里是废话,这是言论自由,谁也管不着,上面网友看起来有点落井下石幸灾乐祸的味道,不尊重别人,也别指望别人会尊重你,不调查也就没有发言权,说了才是废话,法律永远站在正义的一边,自有法官来评判和主持公道,我们老百姓始终认为曾老先是大家敬重的人,胸怀坦荡,光明磊落,为人正直,大医精诚,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我们永远支持曾老先生!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何况人言!一个伟人,都会被人攻击和抹黑,何况一个普通的老医生!感谢时刻网友的仗义直言,这代表着绝大部分的人心声。同样感谢“疑窦丛生”网友的关注,不过有疑虑就请你到当地调查了解清楚再发言,也请你把语言和逻辑理顺了,你的发言除了戾气和恶言,满篇文理不通,我们看不到善意和真诚,希望你不是整个事端的始作俑者。曾老医生确实挡了某些人的财路,他没有在中医院为那些医药代表引进的中药粉剂开出半包,因为价格昂贵,来中医院的患者尤其是农村患者根本无法承受!曾老医生有着庞大的患者群,他这一挡财路的行为自然会招致某些人的忌恨。那些人只好找所谓的假药下手,利用法律的漏洞下手!在中国大地,大江南北,凡正规医院和传统国医馆,如此中医验方大有存在,深受百姓欢迎,只要在本机构制作和销售,一人一方,无需取得批文!传统中医药制剂品种是中国人自己的保健品,价格实惠,符合国人体质,这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宝贵财富,疗效不比西方保健品差。幸好,政府意识到法律漏洞对中医药的不公,2016年底出台新的中医药法,明确凡传统中医药制剂品种无需取得批文。这是广大患者之福,也是中医药之福!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公道自在人心!
也许在法律人士看来,新化县中医院90年代研发的颈腰舒中药丸自2012年未取得再生产批文,依法被定义为假药,也并无不当,但是药物的真假是由科学决定还是有法律决定?显然,这是一个无须回答谁都明白的问题,法律无权决定药物的真假。该中药丸使用20多年来,疗效一直甚好,无一例不良反应,其药丸的原材料均购自正规厂家并有许可证号,使用都是一人一方,仅限于临床,从未直接向市场任意销售,凭什么认定中药丸是假药的呢?法律的公正法律的光明呢?这样的简单判定能给以人以希望,能让人信服吗?法律不是冰冷的铁板,法律是有温度的,法律更该给人以希望。早在2010年,由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的通知》(39号文)中明确规定:中药加工成细粉,用时加水、酒、醋、蜜、麻油等中药传统基质调配、外用,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调配使用,不纳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范围。此外,鲜药榨汁及受患者委托,按医师处方(一人一方)应用中药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不纳入制剂管理。如此明确规定的事项,在当地执法部门的具体执行中竟然被忽视。还有一点笔者不明白,省内外研究机构或大医院在临床试验中出于善意的给患者“配制”与“配售”药物,被认为是有益于社会的正当行为,为什么县城中医院为患者“配制”与“配售”且有疗效的中药丸,在别有用心的人士的举报下,就是假药呢?难道小地方更有王法?
曾老医师以前还不错,有医德,可自从出名了,当院长了,赚了钱了,就不得了了,看不起以前的老友,在私人诊所药店坐诊,确实赚了钱,但一个人还是要像习总书记说的,不忘初心!
医生治病救人是天职,曾老医生退休之后,不论在哪里坐诊,都是患者回归正题,总是被别有用心之人插科打诨。目前,中医假药认定会出现诸多争议,根源还在于目前我国中医院管理制度受西药管理思维影响,不符合中医药内在规律特点。中医药存在个体性和独特性,一人一方,根本无从一一按照西药管理模式取得批文。而且,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何为假药,只有扰乱社会秩序,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才能判定为假药,这是立法的出发点。请相关执法人士多读点法律,理解法理的精髓,而不是机械的照搬法律条文!
无论何时,不管风吹雨打,路过中医院曾老医生诊室总是门庭若市、络绎不绝,总有大量的患者追随、信仰。评价一个好医生,病源绝对重要!我认为,谁拥有病源数量第一,那么他就是医疗行业的老大,在中医行业我们曾老医生就称得上这样的人。几十年如一日,任劳任怨,競競业业地为每一位前来就诊者尽职尽责把好脉看好病是曾老革命最开心的事。
曾老医生病人多势必影响个别同行患者数量相对减少,提成减少,挡了某些人的财路,一个开了几十年的老药硬被套上所谓假药的帽子来打击、诬告……
我认为曾老医生开的是良心药、不是假药:1、曾老行医的地点在正规的中医院诊室,凭处方开药,拿药。
2、所开的药中药房药架上明显有药,制剂是在中医院制剂室自制产品。虽说续批手续到期但一直在生产,不知医院有关领导是默许,还是毫不知情?
3、所开药患者反应一直疗效好,无任何副作用,更未扰乱医疗秩序、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
4、全院医生也不是曾老医生在开这个药,是医院行为。曾老医生只不过开得多一点。
5、各行各业都有所谓商业提成,如中央电视台打广告有提成,明星唱一首歌也有提成,就是律师打官司也要提成,哪里有免费的午餐呢?医生开处方提成是公开的密秘,生存的基本需要。提成也是医院允许的,创收的一种奖励。不是曾医生个人决定的。
5、恳求有关部门明察、明辨是非,主持公道、申张正义,支持中医,弘扬民族文化。6、曾老医生是人民的好医生,我们新化的百姓需要他!
7、如果要定性假药也要有关部门对制剂成分鉴定分析报告。以前交钱审批了就合格,没交钱续批就是假药,未免有点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自己打自己耳光的味道。
2017-02-07 16:3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