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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英塔村刚三侵占老百姓生态公益林面积何时能处理到位?

2018-10-4 22:46:08发布52次查看
慈利县林业局:
我们是慈利县三合镇望月坪村村民,我们多次到三合镇政府上访,反映三合镇英塔村刚三侵占我们望月坪村1/2/3组老百姓生态公益林面积。事情的经过是2009年刚三在我村一组流转林地550亩,【有1984年老林权证档案为证】,每年每亩4元,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助是每年每亩14.5元,这公平吗,【到现在只给我们付2万元,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协议】2010年进行公益林分配时林业站就给他变成了1293亩,分配面积时没有要村组干部我们村民参加签字,造成我们1/2/3、组村民生态公益林面积被刚三侵占。2011年慈利县林业局又给刚三办林权证,现场画图时又不要村组干部我们村民参加,再次造成把我们村民的林地错划给刚三,我们反映后三合镇政府安排镇信访办镇林业站也来过现场,村组干部我们村民也参加并现场指认界址,信访办主任林业站技术员说面积是有问题,给领导汇报后处理,到现在为止无任何处理结果。我们强烈要求慈利县林业局技术员来现场核实,核实的同时必须要村干部1/2/3、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现场指认界址,不能只让刚三指认界址,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将刚三侵占我们村民743亩公益林归还给百姓。
2018年1月26日,慈利县三合镇望月坪村群众在红网发贴反映三合镇英塔村刚三侵占望月坪村1、2、3组老百姓生态公益林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初步了解,此信访案件由来已久,情况比较复杂。由于临近年关,且我局局机关人事调整后新接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对此情况还不太熟悉,我局计划于春节假期结束上班后再组织人员对此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在此也恳请网民朋友理解。
慈利县林业局
2018年2月12日
慈利县林业局关于“慈利县英塔村刚三侵占老百姓生态公益林面积何时能处理到位”信访问题的回复
网友“望月坪公益林”:
你在红网上所发“慈利县英塔村刚三侵占老百姓生态公益林面积何时能处理到位”一帖,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会同三合镇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人员,采取实地踏查、查阅档案资料、询问相关知情和当事人的方式开展了全面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反映的问题
你反映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
1.刚恒元和望月坪村一组签订的《林地流转承包合同》不公平,需要重新签订公平合理的协议;
2.刚恒元承包流转的望月坪村一组林地办理的《林权证》界址不准确,错划了村民的林地;
3.刚恒元侵占了望月坪村一组、二组、三组村民的生态公益林743亩。
二、调查的有关情况
1.关于“刚恒元和望月坪村一组签订的《林地流转承包合同》不公平,需要重新签订公平合理的协议”的问题。
经查:2010年11月30日,望月坪村一组陈康福等15户村民与刚恒元签订了《山林流转承包合同》,由刚恒元租赁该组位于扯草界(消洞坡)的所有荒山(当时没有被区划为生态公益林,明确了四界但没有写明面积),租赁期限为45年,合同约定45年的租金共计2万元。
2014年10月14日,刚恒元与陈春美签订了《林权流转合同书》,将其所租赁望月坪村一组山林二次流转给陈春美。合同约定生态公益林补助归陈春美所有。
2.关于“刚恒元承包流转的望月坪村一组林地办理的《林权证》界址不准确,错划了村民的林地”的问题。
经查:经刚恒元申请,2011年2月,慈利县人民政府给刚恒元颁发了《林权证》,小地名消洞坡,登记面积为980亩,林地使用期45年,登记四至为:东从石门县山边钻字沿马汉村山往下至张立华山边钻字止;南从马汉村山边钻字沿张立华、陈康福山横过至四组山边止;西从陈康福山边钻字沿四组山往上至石门山边钻字止;北从四组山边钻字沿石门山横过至马汉村山边钻字止。
经本次现场核对,《林权证》上四至界限描述清楚,没有与望月坪村一组、四组老百姓的山林重合的现象,但存在登记面积偏大的问题,其实际面积为452亩(其中公益林地415亩、商品林地37亩)。
3.关于“刚恒元侵占了望月坪村一组、二组、三组村民的生态公益林743亩”的问题。
(1)生态公益林区划情况:
经查:2011年11月,原三合口乡林业站技术人员按技术要求,依照地形图上标注的原县界内“十五”森林资源调查小班,给望月坪村区划省级公益林1107亩,并界定在刚恒元名下,签订了《公益林现场界定书》。这1107亩面积中,因县域行政界线数据错误的面积及刚恒元的山林面积共852亩,属指界错误错划四组山林面积255亩。
2013年7月开始,根据省林业厅统一安排,我县开展了公益林本底调查工作(调整纠错)。依据省林业厅统一技术要求,按照全省重新调整确定的县界,将望月坪村省级公益林第一次区划时因县域行政界线数据错误的面积进行调整,并重新在望月坪村一组、四组和刚恒元承包流转山林范围内进行了更正区划。2014年3月27日,依程序要求县人民政府向省林业厅上报了《关于调整慈利县生态公益林区划的请示》,报告了我县生态公益林调整区划结果。
经调查人员反复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和实地查勘,望月坪村更正区划后的省级公益林面积为1107亩,其中:刚恒元415亩,一组农户270亩,四组农户422亩。二组、三组山林没有被区划为生态公益林,不存在被侵占的问题。
(2)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经查:按照2011年11月第一次区划界定结果,2011年至2013年度,发放给刚恒元公益林补助资金30442.5元,其中包含错划的望月坪村四组农户255亩公益林补助资金7012.5元。
2014年度,发放给刚恒元公益林补助资金13837.5元,其中包含更正区划后属望月坪村一组270亩、四组422亩公益林补助资金8650元。
2015年至2017年度,根据刚恒元本人申请,发放给陈春美公益林补助资金48154.5元,其中包含更正区划后属望月坪村一组270亩、四组422亩公益林补助资金30102元。
四、处理情况及意见
1.对望月坪村更正区划后的1107亩省级公益林面积,我局已依照相关程序,落实到了望月坪村一组、四组林权所有的33个农户和刚恒元。其中一组18户,270亩;四组15户,422亩;刚恒元415亩。从2018年开始,按本次落实的面积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
2.对2011年至2017年度发给了刚恒元、陈春美的望月坪村一组、四组公益林补助资金45764.5元,责成刚恒元、陈春美退还。
3.关于《山林流转承包合同》不公正的问题,建议由承包双方重新商讨林地租赁价格和公益林补助分配方案,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协议。
专此回复。
慈利县林业局
2018年3月29日
2018-01-26 13: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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