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化县落水洞水泥厂三级工残职工,以前企业还是按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费,护理费和医药。2014年企业政策性破产。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费,之后组建一家〈安化县工业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对于工残在职的我生活无着落,居无定所,无依无靠。国家政策性破产工残职工就不要吃饭,穿衣,居住。只能沿街乞讨,露宿街头,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的过日子,这就是叫政策性破产吗?我想是违背了国有的法律法规和部,省,市政策和文件规定。请县科工局和公司领导,予以重视。
不知你是否已经领取过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理说在破产前,公司因给予一定补偿。
2016-09-18 11:5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