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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雷达沟用电纠纷致人死,县电力应担当责任赔偿

2018-10-4 16:45:07发布37次查看
请父母官帮我老父亲的死讨个说法
尊敬的龙山县委、政府:
你们好!我是龙山县桂塘镇雷达沟梁家人,名叫梁庭志,我为我父亲伸冤,我父亲梁朝政以前当过兵,退伍后,生产队任过队长,下户后在村里从事过护林员,当选过村干部,这事退出后多年来一直(1995年-2015年10月28日)从事农电员工作,收入微薄,但是有我和兄弟们的孝敬,也是幸福晚年,老父亲每天早出晚归,虽然辛苦但是他也乐在其中,老父亲身体硬朗,我们兄弟几个不图他挣钱,只希望老人平安、健康、幸福、快乐!但是,老父亲幸福的晚年因为一场电费的争执戛然而止,亲人们痛苦的哭喊老父亲再也听不见,我们抚摸老父亲血迹斑斑冰泠的身体哭得撕心裂肺。他一生为人正直,性格开朗,没想到会以这样的结局离开,老父亲的亲弟弟我的亲叔叔,受不了兄长以这样的方式离开,在父亲下葬的第二天,做事精神恍惚意外被掉落的东西砸伤抢救无效又去世了,连环的打击让我们哭干了眼泪。可是龙山县应急调解中心的这个领导和县电力公司法定代表杨明祥的做法更是寒了我们这些做儿女的心。
事情经过:
桂塘电力公司进行农网改造,把进我们村的总电表改成电子表,而农户家的还是机械表,机械表和电子表计量方式有误差,造成农户家的电表度数加起来的总数,一次又一次对不上总表的总数,把多余的电费要我父亲一人承担,我父亲承担不起这上千元的费用,我父亲多次向供电所反应,希望得到解决,要不都换电子表要不就都是机械表,但是一直以来供电所一直没有解决。还强制把我父亲所管辖的农户的电全部停掉了,还把变压器上面电闸下掉拿走,造成了农户全部停电,使别人欠我父亲的电费收不上来,杀害我父亲的梁庭兵也就是其中之一,还欠我父亲的电费,我父亲在他家收电费,他就找这停电的理由说我父亲停了他家的电,损坏了他家好多东西,要我父亲赔偿,我父亲给他解释不是我停的,是供电所人停的,因为电子表和机械表对不上,差距太大,我也赔不起,这次农户欠我的电费我要把它全部收了交给供电所,我也就不再管这电了,但梁庭兵也不听他的解释,强词夺理的说:“我只找你,电费我就是不交,你还要赔我损坏的东西”。我父亲说:“那你只能找供电所的人赔,我没有停你的电”。但梁庭兵也就口吐狂言:“你不赔我就要打死你”,我父亲说:“那你不讲道理,那你就打吧”,我父亲也就和他发生语言争论。于是梁庭兵就凭着那强壮的身体抓起在他家里修房子的模板,上面还有铁钉连续猛击我父亲的头部,脑袋打烂,面目全非,造成我父亲当场死亡。
在我父亲死亡之后,县应急调解中心那个领导代表桂塘镇人民政府出来安抚我们家属,代表政府出面说杀害我父亲的梁庭兵因为家庭贫困拿不出钱,我也听别人说过,现在你家庭也很困难,看在你两个家庭困难的面子上,先由我们政府以人道主义救助,让死者入土为安,不能一直把他摆在那里,把你父亲安葬后,你们家属再来和县电力公司谈责任和赔偿事宜,我们接受了他的建议,因为我父亲是因为电费的事情出的事,县电力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县电力公司责任是:1、县电力公司在做农网改造时宣传不到位,没有让农民及时了解农网改造的重要性和必须性。2、县电力公司在对进村总电表进行更换时,没有对农民家里的电表进行更换,作为县电力公司他们明知道电子表和机械表的计量有差距,而没有采取措施,要不你都不换,要换你就都换,明知道有矛盾,而故意放任矛盾积累、放大,民怨集聚。作为一个国有企业,缺乏担当、社会责任感,农网改造,利国利民,可是在县电力公司在实行过程中却让国家对农民的惠民政策变了味,一场利国利民的好事怎么就变成了我父亲的索命黑白无常。3、在我父亲去世后,县电力公司拒绝承认我父亲是农电员,并且声明与他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当时他们也没有派人来看过受害者以及家属,也没有参与政府对我们的救助事宜商谈,我们一直和政府的领导谈救助事宜,最后政府也说的是由政府人道主义救助安葬费,我们也同意了,我当时也说了等我父亲下葬后我再来和县电力公司说这个事,政府也同意。于是政府写了个协议给我们让我们签字,当时他们口述了协议的内容,就是政府人道主义救助安葬费9万元用于我父亲安葬事宜,先要我们把父亲下葬,不集聚闹事,下葬后有任何问题政府会出面解答,与县电力公司的事由我们自己去谈。于是我们相信政府说话,我们心里对政府也是心怀感激,这事与政府没关系,但是他们能出钱安葬,我们当时对他们是感激涕零。把协议拿来因为他们口述了内容,我们当时也很感激,看都没看就直接签字。我的两个弟弟要看,我还说了他们,看什么看,政府对我们这么好,我们还有什么不相信政府,直接签字就行了。于是我两个弟弟也是直接签字后我们就走了。这个事情过了以后我再去找县调解中心的那个领导,问一下县电力公司对我父亲死因,他们是怎么处理的,责任谁负时,他们说:我们已经对你们进行赔偿,你们也同意了、拿钱了、签字了怎么还来。我当时一听脑袋嗡的一下,我们什么时候和电力公司签订协议、拿过他们的钱,他说:“政府给你们的钱他们出了5万,那就是赔偿给你们的。”
我说不是,那个钱是政府救助的钱,不是他们给的,我签的协议是你们说政府以人道主义救助的钱,你们当时叫我看,我都叫我两兄弟不要看,我们相信政府不会骗我们,他说就是他们给的。于是我说要看下我们当时签的协议,他就叫他的工作人员给我复印了一份以前的那份协议书,叫我仔细地看一下。这时候我才知道我们受骗了,县应急调解的那个领导骗了我们。他给我们说的和写的完全不一样,他利用了我们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利用了我们老百姓没有什么文化跟我们玩文字游戏;利用了我们家属当时出事惊慌失措、心里痛苦,没有精神与他们过多的纠缠;利用了我们对老父亲的爱,他们说每句话都是用父亲话的去说,他们说我父亲一把年纪了你们也不忍心让他这么凄惨的摆在那,让他死不瞑目,让别人像看把戏的围着你们看,想着父亲的满脸血迹,头烂的就没法看的样子。我们真的没有心情去计较什么责任和赔偿,只想着让我父亲好好的去吧。他们还利用了民间习俗,说人死了一直摆在哪里,怎么怎么不吉利。
对于他的所作所为,我们从开始的感激涕零到现在,除了恨就剩下恨了,我日夜不眠,一闭眼就是父亲去世的惨样和应急调解中心那个领导的嘴脸。我不知道这么一直下去我会用什么方式来了断痛苦和仇恨。全村老少乡亲们也知道我父亲死得冤,但是他们都是平头老百姓,面对县电力公司的领导和县应急调解中心的领导的权势,他们也无能无力,只有联合全村老少一起为我父亲伸冤,他们每一个人都坚定在联合申请书上签字,希望能得到县政府的重视,还老人一个公道,让老人可以安心长眠。我也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写下这封信,调解中心这个领导包庇供电所,推脱责任、以权压人,希望各级领导人民的父母官,为我们老百姓的每一条生命不再死于供电所有些人以权霸道,目无法律的权威下,希望你们能救赎我!
我的申述请求:
一是取消以前县应急调解中心所签的协议,重新签订协议。
二是县电力公司确定我父亲因公死亡,并给予相应的荣誉。
三县电力公司对我父亲的死亡进行责任赔偿。
伸冤人:梁庭志
2016年4月5日
建议找法院
一派胡言,与事实根本不符
典型的扶不扶,别人给你人道主义救助是一种同情,反之你呢?真是什么之人必有什么之处。
太复杂了 建议找律师事务所 这是一起刑事案件
找律师
2016-04-28 09: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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