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7日晚,我因孕后期(预产期8月8号)见红就诊于湖南师大第一附属医院醴陵湘东医院产科,接诊医生建议住院,次日试产。我听从医生建议,随即住院。次日上午进行了人工破水,打了催产针后,下午两点半左右我被送进产房。在生产过程中,接生医生告诉我因我宝宝的位置较上,且入盆位置不是很好,会相对难生点,但是可以生,并让我一直用力。在经历了阴道扩张,侧切手术,腹部按压等助产方式后,宝宝于当日下午快六点时出生,但因宝宝出生时未哭被立即转该院儿科,次日上午因病情加重转湖南省儿童医院治疗,并被确诊为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加蛛网膜下腔出血,现还在住院(孕期所有产检项目都按照医生建议做了且结果正常)。我也因侧切伤口缝针问题直到现在还在住院!
在此次就诊过程中,院方存在以下严重不负责任之处:一是生产过程中,未经本人同意,有多批次实习生包括多名男性观看生产过程;二是生产过程中,在仅有一名接生医生无其他人员情况下,有无关人员到产房跟接生医生闲聊,且持续时间很久;三是缝针后,接生医生自语到有根缝针的线没有用(具体是什么线没听清);四是缝针后,接生医生取下生产过程中宝宝的胎心监测记录认真看了几分钟(一般医生看胎心监测记录都只有几秒钟),该记录有约米把长,而在后来我要求产科提供该记录时,刚开始产科说可以提供,后又告知该胎心记录仪里的记录因机器老旧都没有存(其他记录仪里的都有),我又要求产科提供原始已打印出来的胎心监测记录,又被告知该记录已被接生医生撕了,仅提供了生产时最后十分钟的胎心监测记录;五是我因伤口及周围处一直未消肿而未出院,直到生产后第五天(13号),我发现外伤口大开,相当于没有缝针(具体缝没缝我看不到,家人也看不懂,伤口处没有线),遂找医生查看,医生看后直接给我把所有的线拆了。
次日,产科主任给我清洗伤口时,告知里面伤口处缝针部分的肉已坏死,遂给我清除了这些坏死的组织,让我继续住院观察伤口愈合情况,并告知可能进行二次缝针,以至于现在还在住院,直到今天上午告知我应该不用进行二次缝针并可以考虑出院了。我是到医院来生孩子的,正因为相信医院相信医生,才把自己跟宝宝两个人的生命交给医院交给医生。然而一个平产,住院了近半个月还没好,吃了多少苦都暂且不说,最让人心疼的是,宝宝才那么小,仅出生时看过她一眼就送去治疗,看着家人给她拍的照片,手上都是针孔印,泪水不知道流了多少。现在只希望医院方能够给个说法(之前找过医院方让提供完整的就诊病历,医院方提供了一部分病历且被更改过,并回复随我们,大不了走程序),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为我们母女主持公道!
医生的职业操守在哪里?医院的管理制度是否规范?
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除非你家有人在省政府当官,不然 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关于付某某投诉问题的回复
付某某,停经39+6w,阴道见红5+小时,于2016年8月7日22:05入院。b超示:羊水少,afi 64,胎儿估重3400g。8月8日上午8:30人工破膜,羊水清亮,胎监正常。10:00静滴缩宫素,11:00出现规则宫缩,12:00宫口开大1cm,产程进展顺利,16:30宫口开全,17:46平产一活女婴,apgars评分8分。
关于患者在我院治疗过程中存在一些疑惑,现说明如下:
1、我院为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附属教学医院,承担着本科生、专科生实习、教学任务。日间有男实习生在病房出入为教学所需,且已向大多数家属说明,均表示理解。患者17:46平产时已为下班时间,实习生早已下课,真正涉及患者隐私的分娩过程实习同学并未在场。
2、我院严格按照产妇接生相关诊疗规范,接生时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医务人员在场。患者入产房时间大于3小时,当时可能存在有医务人员短时间出产房取药品或器械可能性。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实时沟通,经调查无闲聊现象。
3、孕产妇平产侧切口常规预备两根可吸收缝线(一根2-0,一根3-0)。缝合时使用了2根 2-0缝线,未使用3-0缝线,并已多次向患者及家属解释说明。
4、根据病案管理规定,生产时只取有代表性的胎监记录打印放入病案中备案(包知最重要的产前10-20分钟的胎监),其余的胎监记录则自动保存在胎监机内(因机器内存有限,保存时间有限)。生产时患者家属并没有要求所有的胎监记录,待患者家属提及时,此机已自动删除,并当家属面请相关工程师查看,确实无法恢复。
5、关于伤口愈合问题。任何伤口的愈合均有多方面的因素,如会阴水肿、组织自身愈合能力、感染等多种因素。发现患者切口水肿,渗出时即给予每天换药处理,并未延误患者的治疗,目前愈合良好。
6、关于新生儿出生后并发“缺血缺氧性脑病、蛛网膜下腔出血”,儿科及产科主任已就病情多次与产妇方沟通,告知相关情况。产妇方如对产妇在我院整个门诊过程有质疑,可通过正常途径(如“医学鉴定、司法鉴定”等途径)解决,我院会积极配合。
由于医疗过程中存在着各种未知,对于付某某分娩后,新生儿并发相关疾病,我们充分理解患儿家属的心情,对于患者存在的一些疑惑,我们主张多沟通和交流,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特此说明。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医务部
2016年8月31日
2016-08-21 14:0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