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他人利益违规砍树 维护正当权益反遭群殴
——关于举报零陵区电力局局长成胤、所长郑定安侵害他人利益事情经过
本人陈美华,女,现举报永州市零陵区电力局局长成胤纵容支持下属侵害他人权益和人身安全的事情经过:
2017年9月15日,零陵区电力局富家桥供电所所长郑定安(电话:1321746****)以我绿化树木影响电力安全为由,在没有通知本人的情况下,擅自强行将本人在富家桥镇高车头村所育绿化树木进行违规砍伐,经村民告知后我特从外地赶回才制止,发现树木平都砍乱,零乱的丢在山间地头,经现场核实共砍伐黄山栾树95棵(其中10厘米以上25株,8-9厘米以下70株)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看到我精心培育的苗木就这样被他们无故砍掉,非常的痛心,问他们是些什么人,为什么砍我的树?而郑xx既不出示工作证表明身份,也不做出合理解释,只说在正当执法,这使我更加气愤,难道他这样做不是已违反森林法?不是在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本人要求电管所郑定安等人如不能妥善处理,那就将事实写清由我向他们局长反映,由局长为我主持公道,而郑定安不但不积极处理事情,反而打电话叫来5名警员帮手(车牌:湘m1528警车)。在正义群众回家入睡后的晚上十一点,郑定安等人看到只有我孤身一人时,就用毒药水喷瞎我的眼睛后,围着辱骂、推搡我、将我推倒在马路中,手机也被砸坏。然后不管我是死是活,开车扬长而去。我的眼睛失明,一人在马路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想着我一个弱女子就被这些所谓的执法人员这样欺负,心里十分难过,至今,我眼睛红肿疼痛,身上也多处损伤。
在我身体稍微恢复后, 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我主动电话联系到郑定安,他不仅没认为砍树打人是错误行为,还恶狠狠告知我: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到了找电力局领导,心想做为一个服务部门,局领导应是一个对下属严格要求、对群众以民为本、对自己严律律己的高素质的人,抱着这种心态在上午10时左右我到达零陵区电力局成胤局长办公室,我陈述了此事所有经过,没想到成胤局长听后态度更加恶劣。他当场严厉警告我:“电力部门的行为没有任何不对。你如果不服,你可以去告我,我在办公室等着你。”一个局长以这样的态度对待群众,让我一个平民百姓倍感委屈、心灰意冷,也深深发现:零陵区电力局从上至下都是一窝黑,任意殴打、侮辱群众是常事,完全不把人民在眼里。
对于零陵区电力局的行为,本人深感担心,认为他们还会继续侵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本人经过与出来,以示注意。同时也希望广大网友转发,以使更多的人认清零陵区电力局以成胤局长为首的以损群众利益为乐的丑恶的嘴脸。
2017年9月19日
国网永州市零陵区供电公司关于陈美华反映“零陵区电力局局长侵害他人利益”的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2017年9月15日早上,我公司富家桥供电所配电班在对辖区内10kv小板线进行线路通道安全治理。途经高车头村的10kv小板线#047杆—#052杆段线路以及高车头村台区低压架空线路保护区内,发现青障密布,多数自然生长或当地村民种植的树竹高度已超出线路高度,严重影响了线路途经地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及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此,我公司富家桥供电所主动与高车头村支部书记高贻军书记(以下简称高书记)沟通,说明了事情的严重性,请求他对树竹归属村民进行解释并配合砍青扫障工作。高书记得知原委后非常支持,本着从老百姓利益出发的前提,他慎重地带领富家桥供电所工作人员逐户上门去做工作,得到了树、竹主人的大力支持,因此高、低压线路通道内青障得以顺利清理。
二、对陈美华反映侵害他人利益违规砍树的情况核实
(一)陈美华本人的基本情况:据了解,她系高车头村3组村民陈焕国女儿,已出嫁,后在高车头村租赁村民良田进行树木种植。
(二)与陈美华家人的沟通情况。在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树木进行依法砍伐之前,高车头村支部书记高书记登门找到陈美华父亲陈焕国老人。说明来意后叫他联系陈美华沟通青障清理工作。陈焕国老人回答不知道女儿的联系方式,并表示种植的树木既然影响到供电线路的安全运行供电部门可以砍伐,但需要他到现场去看看情况后再行处理。大约在当天上午10时20分左右,陈焕国到达现场后,供电所工作人员对其种植在线路保护区域内需要清理的树木进行交底,在他清点了需要清理的树木棵数并同意后供电所工作人员当场进行了处理。
(三)与陈美华本人的沟通情况。当天下午5时左右,陈美华开车赶到工作现场找到了供电所员工要求进行赔偿。工作人员对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结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种植在架空线路保护区域内的树木依法处理方式进行说明(她对线路通道确定在前,树木种植在后的事实予以认可)。并告诉她在砍伐前由村支部书记上门做工作并得到她父亲陈焕国同意后才执行砍青扫障工作的,因此我们的砍青扫障工作合理合法。但陈美华对工作人员的解释充耳不闻,她表示树木系自己种植的,她父亲没有能力及权利替她做主,最后以没有事先通知本人擅自将其种植的名贵树木黄山栾进行砍伐为由将供电所办公车辆进行非法扣留。
鉴于此,供电所特向富家桥镇人民政府主管农电领导胡镇长汇报此情况,了解事情经过后胡镇长再次安排高车头村多名村主干与陈美华沟通解释,但她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不予放行供电所办公车辆。出于无奈,供电所于9月15日18时37分向零陵区公安分局富家桥派出所报案。
(四)当地行政机关对陈美华事件的处理情况。当天晚上20时10分左右,富家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当事双方亮明了身份,对事情经过进行具体了解后,安排供电所员工与陈美华本人一道对现场依法所砍伐树木数量及大小进行核对。完成该项工作后公安人员对陈美华非法扣留富家桥供电所办公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告知,要求她立即放行车辆。向她说明如对供电所依法砍伐线路保护区内的树木有异议的话,可以到富家桥镇司法所或派出所进行协调。对此,陈美华不予理睬,扬言说是哪个村干部表态砍伐树木的今天必须要到场说清楚并签字。随后,高车头村支部高书记赶到现场与陈美华进行情况说明,表示她种植在线路通道内的树木已严重影响到了高车头村民的人身安全,对供电所员工进行青障清理的工作村支两委非常支持,而且也是在征求她父亲同意的情况下再行对树木处理的等等。但她仍然不听解释,期间陈美华的家人还出现辱骂高书记的情况,在公安民警的管控下事态才得以控制。
随后,陈美华提出供电所必须要按照她的意思下写明三点情况并签字后才允许放车,一是要写明供电所及村委会在没有通知及征得她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非法砍伐了其种植的名贵树木;二是要写明砍伐数量,直径大小及砍伐人员名字;三是写明所砍伐树木的总价值为三万元。鉴于此,供电所工作人员为打破僵局,同意将当天对她树木砍伐的具体经过客观的进行书写,特别是砍伐数量,直径大小进行描述后签字确认。但她坚决不同意供电所的处理意见,表示若不按她意思书写后签名确认,谁都不得将供电所办公车辆开走,事情就这样僵持到当天晚上23时左右。鉴于非法扣留供电所办公车辆的行为,富家桥派出所民警对与陈美华同来的男性人员(此时正堵在供电所办公车辆前面)进行警告,告知其属违法行为,现需强行带走供电所办公车辆请予以配合。随后供电所办公车辆驶离被扣留现场。当时在另一旁拨打电话的陈美华得知情况后冲上来堵在了警车前面,扬言事情不处理清楚警车也不允许开走,派出所民警对她进行劝离,告知其如此做法已涉嫌妨碍公务。但她仍我行我素堵在警车前面骂骂咧咧。在多次警告无果后,公安民警果断使用催泪喷雾剂使其放弃违法行为。在此过程中,供电所工作人员与陈美华之间没有任何的肢体接触。
(五)陈美华到公司领导办公室的沟通情况
2017年9月19日,上午10点左右,陈美华来到公司领导黄慧才总经理办公室(不是成胤副总经理办公室),反映富家桥供电所工作人员违规砍青、违法打人。公司黄总在认真地听她表述,经与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陈美华解释政府相关文件和电力法律法规。陈美华不予理睬,扬言不按她的意思处理,就要去红网发帖,去投诉告我们。最后说了句“我们网上见!”,就走了。在此过程中,我公司领导至始至终态度认真,言语平和,没有出现她所陈诉的内容。
以上为陈美华反映“零陵区电力局局长侵害他人利益”情况的真实情况经过,特此说明!
国网永州市零陵区供电公司
2017年9月20日
2017-09-20 10:2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