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省汨罗市李家塅镇群合村自塘组村民吴放生,今年67岁.妻子周质宜今年也67岁。原有一儿一女,98年儿子因游泳溺水身亡。同年女儿出嫁。09年我突发脑溢血,经长沙湘雅医院多次抢救,侥幸保住了一条命,生活一度不能自理,也因此丧失了劳动能力。医疗费用七万多元,靠亲戚资助和借贷。现在仍居住在70年代的土砖危房内,且逢雨必漏,今年靠亲戚资助和借贷,共计花费9000多元,将屋顶翻盖了一下。我想问一问汨罗市政府领导,和谐社会下向我这种夫妻近70岁的无劳动能力的老人,你不给我搞个最低生活保障,你让我们夫妻吃什么?
可以先向你们村里打申请,看村干部怎么说
应为弼时镇南仑村
关于弼时镇群合村自塘组村民吴放生所反映的低保和房屋修缮等问题,弼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派专人调查核实。经核实,并与当事人吴放生的女儿、女婿取得联系,向其说明了相关情况:1、吴放生夫妇已经享受低保政策。2、其女儿、女婿均在外务工,有赡养吴放生夫妇的义务和能力,不符合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的政策规定,故未将吴放生夫妇纳入。3、吴放生户对房屋屋顶进行维修时,镇政府考虑其特殊情况,已按政策给予了适当救助。特此说明。
1.时至今日未见政府发放低保,其他低保户已经领取
2.房屋维修时政府送来的石棉瓦质量极差,没有用。补助款一分没有。
2016-11-04 20:5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