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本地的事业单位上班,前几年在东莞工作,工作期间外地公司帮买了社保,同期本地工作单位也缴纳了社保,等于是重复参保了。现在想将东莞社保转移回常宁并退掉东莞缴纳的社保的个人部分,去咨询过常宁社保局相关人事,得到信息:无法办理重复参保的退费。查询些相关信息,其它地方重复参保的不能合并计算的都能办理退费,请问为什么衡阳地区不能办重复参保的退费手续呢?
这个全国没有联网,你可以合二为一的,在一个地方买满十年就在哪里拿退休金,东莞的没够十年你就整合到湖南去可以的。
关于对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咨询重复参保怎么处理的回复
关于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中咨询重复参保怎么处理的网帖,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咨询重复参保怎么处理。
二、调查情况
网友以前在东莞上班,应该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而现在是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参加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根据国务院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我省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于目前正处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阶段,目前湖南省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都无法办理转移接续,转移接续的平台还在建设中。
三、处理结果
由于目前正处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阶段,上级还未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待上级出台相关接续办法后,我们将迅速启动此项工作。
如有其它疑问可致电0734—7211583或到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进行咨询。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8日
《湘人社发(2017)17号》文件和《人社部规〔2017〕1号》文件都已经在2017年初出台了,相关文件有了相应的规定并登载在官网上,请问贵局上级是不是《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8-08 10: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