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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琅塘镇石圳村村民申冤报告

2018-10-3 19:59:53发布47次查看
我叫戴满元,现年56岁,系琅塘镇石圳村五组村民,全家共十三口人,如今党和国家政策好。原本家庭幸福,被村霸刘石平拆散,当时写下一份调解书,让我们夫妻二人各走各的路。2016年2月12日大队欠我一万元,不但不还钱,村霸刘石平说欠条也作废,请政府领导帮我追回。
2017年11月23日,魏*梅勾引我丈夫刘*亮,当时我与刘*亮在杨木洲信用社办公楼二楼梯口说话,魏*梅跑进来就打了我一耳光,后又伸手在我脸上狠狠地打。我是有冤无处申,天理何在?在中央领导下,天下居然还有这样一些丧尽天良、贪污腐败的政府干部,他们理应受到严惩,让我们百姓受法律的保护。
申冤人:戴满元
联系电话:15581157233
日期:2018年5月2日
戴满元你好,你在红网发帖称原本家庭幸福,被村霸刘石平拆散问题我处已知悉。经司法所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你与刘让亮一直未办结婚证,但生有三个小孩均已成家另过。据刘让亮讲述多年前由于双方感情破裂分居已达十年以上。2017年,因刘让亮找了一个女朋友魏金梅,你知道后经常找刘让亮与魏金梅吵架。应刘让亮申请,村支书刘世平与村干部苏传秀一起对你们的婚姻纠纷进行了调处,你们两个成年儿子刘世雄和刘世平均全程参与,引导双方达成了一个婚内分居协议书,约定:双方分开居住,各人管各人的事,互不干涉对方生活。双方都在协议上签字认可。因此原本家庭幸福,是被刘石平拆散不合实际。
关于你与魏金梅因与刘让亮感情纠纷在琅塘镇杨木洲信用社二楼办公室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双方各有不同程度受伤,后经派出所介入,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医药费;不再因此事找魏金梅麻烦,双方不得再因此事新生事端;双方自愿放弃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琅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2018-05-02 16: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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