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会同县林业局刘更有行贿“千万局长”曾斌,从会同县林科所所长一职调到会同县林业局林政股当股长,现任会同县林业局林工站站长,因曾斌一案。刘更有配合有关部门调查,(这属公民应尽义务,更何况刘更有为了上调行贿曾斌)曾斌受贿受到了法律制裁,(判了刑,坐了牢)刘更有行贿却逍遥法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一视同仁岂不成了一句空话?那刘更有是否钓鱼执法?真相到底是什么?到底谁收了续保费?
哦!市县两级纪委已做调查处理的结果,就是对刘更有不做任何处分决定,凭啥?有谁知道2006年刘更有花10000块钱买官的时候,他给职工发多少工资吗?只发可怜的生活费,他行贿买官的10000元,职工要不吃不喝8年多的工资才能存上10000元,他在林科所拿公家的木头做生意发嘎财,他的工资每月几百的时候,职工工资只有每月100元,他的工资每月1000,职工工资还只有每月100元,他的工资2000元每月,职工还只有100元每月,刘更有出去做卖木头生意,吃公家,花公家,会同木头高价不卖,跑到邵阳,长沙低于会同价把木头贱卖嘎,回来报销差旅费,补助费,然后在单位上聚众赌博,和情妇林常风勾结还有所委会一伙损害群众利益,谁查过刘更有的账?行贿买官本身就是共产党不允许的,为什么不做处理?他买的官不没收不罢免不做处理,岂不是刘更有的保护伞继续收他买官的续保费! 刘更有当时在曾斌手里买官的时候,低头哈腰一付奴才相,官买到手了,翻脸不认人,卖主求荣,猪狗不如,如果是个有骨气的人,应该主动申请和曾斌一起坐牢,改过自新捍卫法律尊严来向会同县林科所广大职工赎罪。 然而刘更有却是一个贪生怕死,苟且偷生,卖主求荣的奴才,这种卑鄙之人早就损害了共产党员的形象。不但不做处分还继续委以重任,还有脸在会同县林业局林工站当站长?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终于知道了还有人继续收刘更有买官的续保费
宫心斗,不足让百姓关注!
2018-05-15 23:0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