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代表:肖群花,女,汉族,身份证号:430426196910166***.电话:13467971843,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珍珠路741号。
事实与理由:
永州市第一工程公司棚户改造规划,高28层,地下车库11米,现与我们居住的老房一墙之隔深挖,给我们居民带来严重的生命财产危机,请求上级政府领导责令永州市规划局严格按照湖南省建房规划文件来规划,并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保障我们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呈: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投诉人代表:肖群花 洪淑云 蔡洪 肖解林 李林凤 胡翠云 张秋凤 蒋伯钧
2017年9月22日
肖群花等人:
你们在网站上反映永州市第一工程公司棚户改造项目的施工对你们带来生命、财产危机的问题,我局收悉,经调查和现场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规划审批及工程现状情况。
该项目于2017年8月2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规【建】字第永【2017】0035号),批准建设地下2层、地上28层框架建筑1栋,总建筑面积26521.07平方米。该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基础施工阶段。
二、关于对你们带来生命、财产危机的问题
(一)永州市第一工程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是2014年经永州市发改投批准建设的,工程由永州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经我局批准并进行了公示,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该工程地下室施工前,由永州市规划设计院设计了地下室边坡支护设计图,并通过了相关专家评审,并且我局专门指定人员现场监督,严格按图施工,杜绝出现安全隐患。
(二)为确工程施工安全,该工程在开挖基础时采用静态爆破的方法进行施工,并且使用雾炮防尘降尘,特别是在基坑靠近周边住宅的一面除了边坡支护外还增设一道剪力墙,做到了双重保险。同时请永州市勘测院对工程周边的住宅进行了沉降观测,并做了详细的影像资料。同时市质安站对该项目进行了重点监管。
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1月28日
2017-10-07 20:4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