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9日,我向株洲市长写信,标题:“专项资金”审计建议。信件查询码:1s5xhn。信件主要内容:建议市府(市长)尽快安排市审计局,对市城管局城市管理考评奖励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9月28日,市财政局从市长信箱作出回复(见附件)称:此事属重复投诉。
众所周知,建议和投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株洲市长信箱对建议信和投诉信的办结期限规定不同。专项资金应专项审计。
我认为,对株洲市城市管理考评专项奖励基金长期(从2010年1月起)不进行审计,是监管缺位的表现;我向市府建议对该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是公民的合法权利(监督权)。根据8月29日建议信的主要内容,该建议应当交由市府办理;市财政局9月28日回复称此事属重复投诉没有事实依据。
希望株洲市长信箱相关工作人员在处理群众来信务必“郑重其事”,如有不明之处,最好先与写信人沟通后再作处理;以免弄巧成拙。 2017-09-29
附件:8-29建议及9-28回复(截图)
強烈要求株洲市府安排市审计局对市城管局的城市考评奖励专项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017-09-29 04:5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