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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开区政府官员伙同社会人员强行“借”走我的车

2018-10-3 11:17:13发布79次查看
2015年10月10日上午9点左右,我驾车与车牌号(湘f3xh26)的帝豪小车发生刮擦,在等交警不来的情况下,我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人员按我车全责的方式处理;于是一同去帝豪4s店定损,在定损过程中,对方车驾驶员电话招来数名社会人员,强行胁迫我签下借条,将我车开走;后经了解对方车主为经开区某社区的领导(谢胜华)。
本来是非常简单的交通事故,我也无意争辩责任,却未曾想到现在的社区干部都如此强横,这是赤裸裸的抢劫。
此人发表并非事实,当时协调的是车主的两位同事,并非社会人员。也没有强行让对方接受借条,而是在双方协商的条件下,借用对方的车几天,直至受损车辆修好。当时对方也是同意的,并接受受损车辆车主的借条。现责任方正在修理受损车辆,当修好之后就会立刻将借用的车还给对方。
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全在湘f3xh26车主,双方在借车时双方交换了行驶证,并留下电话号,如果是抢劫,也不会给对方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如果有人有疑问可以到帝豪公司修理厂区调查。说是抢劫,这也是诽谤受害车主。
向他的上级部门反应
“……车主的两位同事,并非社会人员”,那么他们属于哪种“人员”的范畴?楼主心甘情愿地将车借给谢胜华吗?哄鬼吧?!楼主怕那几个“并非社会人员”,还怕某社区的领导(谢胜华)不成?这个社会有好多人员是不怕谢胜华的。
请武松拍蚊子!
事情发生后,我带一个同事到了现场,大家看看,发帖的车主说的话,说:他开始别了他的车,所以,故意别湘f3xh26。只是车技不精,挂了。呵呵,
据谢胜华本人说,10月10日上午9点驾驶湘f3xh26去市政府接访,在岳阳市湘岳医院门口被李宏波驾驶湘f90f86违规变道超车刮擦,事故发生后李宏波欲驾车逃逸,被谢胜华追上,李宏波声称是因为谢胜华之前超车,所以故意变道别车“教训”。 随后,双方均拨打122报警,但约二个多小时无人出警。李宏波同时随即拨打该车投保的中国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拍照取证,认定系李宏波全责。双方及中国财险工作人员同去位于八字门帝豪4s店大厅内协商修车事宜,谢胜华因工作需要,用车频率高,要求李宏波负责修车期间的士费用或提供代用车辆,李宏波不同意出的士费,同意将湘f90f86给谢胜华暂用,并由谢胜华出具借车条据,李宏波签字同意。据帝豪4s店说,李宏波方丢了1500元在帝豪4s店,费用不够,谢胜华车辆至今尚未修好。李宏波所谓社会青年实为辖区白石岭村茶场组组长,当时和谢胜华一同去市政府接访。
看来是我太天真,以为找政府真能给我解决,打电话到12345投诉,结果还是到经开区处理,处理人员未联系过当事人,未联系过当时在场的保险公司4s店的人员,直接依据谢胜华所言回复了。肇事逃逸!你们还能再无耻一点?,本来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未曾想到谢胜华召集了一些社会人员扬言“你再洋56,老子搞死你,有种你报警试试”,屈辱的在借条上签字“画押”强行借车(画押的感觉现在想起来只想从7楼跳下去,我怎么会这么软弱,连4s店的女士都觉得我太懦弱了,大不了一条命)
开车有刮擦,属于正常的事故,那个开车的没有,也不是这个什么小小的社区谢主任撒野的理由吧。这样说来,我看他和一个黑社会的老大有点像。市纪委也去查一查吧,正义还是需要人去伸张的。
湘f90f86车主先是为报复别人别了自己而故意“别车”,导致刮擦,其行为是对交通安全法规的藐视,更是对其他车辆及路人生命财产的严重威胁;事故发生后意图一走了之,不积极妥善处理;其后又在网络媒体上截头去尾、混淆视听、恣意诽谤。可见其极不厚道,应引起警觉。
2015-10-10 15: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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