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12月由邵阳市双清区汽车站办事处应征入伍,2005年12月复员。符合国家安置条件。2008年12月由市民政局安置到邵阳市石油公司。然而邵阳市石油公司却给我华新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合同,我当时就表示了质疑,要求与邵阳市石油公司签定正式的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邵阳市石油公司人事部门领导拒绝了我的请求。后来我就要求邵阳市石油公司人事部门领导将我的人事档案退回民政局,当时邵阳市石油公司人事部门领导答应将我的人事档案退回民政局。可现在我的人事档案却还在邵阳市石油公司。我到邵阳市民政局安置办咨询,答复是让我找邵阳市石油公司协商。我到邵阳市石油公司咨询,答复是要我让邵阳市民政局安置办说明情况发函到省民政厅安置部门,由省民厅安置部门发函到湖南省石油公司人事部门安排编制到邵阳市石油公司。鉴于这种情况,我不知该怎么办了。所以选择打扰领导了,请领导为我做主。我从2005年12月复员以后,一直漂泊在外,到处打工。无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我只希望政府领导根据政策给我安置一个不以劳务派遣形式代替接收安置的国家工作单位就行。
邻居儿子2007年底入伍,2012年退伍,按政策政府每年应发给军属若干补贴,直到如今,此家庭没收到—分钱,据此人在邵阳同批战友反映,都没享受过此种补贴,请问政府到底有没有这种补贴?如有,这些钱哪去了?
2017-04-17 20:1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