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平江县县长信箱反映情况
请求取缔平江县首家坪社区叶尾华违法猪场
尊敬的上级领导,平江县首家坪社区原电瓷厂内有一大型养猪场,猪场老板名叫叶尾华。该养猪场养殖着上百多头猪,距周围最近的村民住宅约为10米。10多年来,一直困扰附近村民,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具体表现为:1、臭气熏天,附近村民时刻无法忍受;2、该养猪场排出来的污染物未任何处理直接通过公路沟排入农村水利浇灌沟,污染农田,影响农田浇灌;3、由于养猪场长期臭气熏天,导致附近村民鼻敏感,部分人得慢性鼻炎。根据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9号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七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三)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四)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本人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够将此猪场关闭,为民造福!
写信人: 杨琼
写信时间: 2016-10-17 15:19:56
县长信箱反馈意见:
县长信箱办公室: 贵办批转的信访人杨琼反映“请求取缔平江县首家坪社区叶尾华违法猪场”的信访事项,已于10月20日转交我镇办理。收到贵办的批转件后,我镇高度重视,即由副镇长吴炳林同志于20日上午组织镇农办、畜牧站、社区联点干部、社区书记等人冒雨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我镇首家坪居民凌奇志、叶尾华夫妇均系下岗职工,凌奇志系县棉织厂下岗职工,叶尾华系电瓷厂下岗职工。上世纪90年代企业改制,该夫妇二人双双下岗,下岗后曾在原电瓷厂内养殖了百多头牲猪的情况属实。三年前,因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且在城区内养殖牲猪已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群众反响大,后经我镇农办与畜牧站工作人员上户做凌奇志、叶尾华夫妇的工作,该夫妇积极配合,早已将牲猪迁移至三阳乡适养区境内进行养殖。 关于信访人杨琼的诉求,经实地察看,现原电瓷厂内仅养殖五只小猪,通过我镇工作人员与凌奇志沟通协商,凌奇志承诺在这个月底前将牲猪迁移至三阳乡养殖场内养殖,彻底将电磁厂内的养殖场所关闭。 特此回复 平江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到目前为止该猪场还在明目张胆的经营,并且规模越来越大
猪场不拆,投诉不止!猪场不拆,投诉不止!猪场不拆,投诉不止!猪场不拆,投诉不止!猪场不拆,投诉不止!猪场不拆,投诉不止!猪场不拆,投诉不止!猪场不拆,投诉不止!猪场不拆,投诉不止!
别逼成了《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李雪莲!!
一个违法猪场都拆不了的无能政府!一个违法猪场都拆不了的无能政府!
2017-02-10 15:1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