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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国土资源局不作为,农田变工业用地合法吗?

2018-10-3 1:48:42发布34次查看
2010年9月10日陈乐明、柯志明从我们原万子湖乡小河嘴三组杨光荣、陈德才、杨益明、杨波、匡国秋等十一户村民手中租赁我们的承包耕地十一亩。
一、上述十一亩土地属于《承包法》调整的农用地,沅江市人民政府依法给我们这些承包户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根据《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于是我们这些农户与陈乐明、柯志明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二、陈乐明、柯志明租赁我们的耕地以后将农用地改变工业用地办起了“沅江天成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的,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以及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转用审批手续。以及该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三、我们发现陈乐明、柯志明租赁我们的耕地以后将农用地改变工业用地办起了“天成新型环保砖厂”后,多次口头或者书面通知与其解除《土地租赁合同》,但他们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
四、我们发现陈乐明、柯志明的违法行为以后,多次向国土等部门反映要求制止其犯罪行为,但是这些部门至今没有任何作为。
五、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四条、七十五条、七十六条、八十三条、八十四条、《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四百零二条、四百一十条。
控告人:杨光荣、陈德才、杨益明、杨波、匡国秋等十一户村民
联系电话:15907073962 13973674928
实名举报也如同空设。。沅江市国土局真硬啊!!!!
蒋正气先生:
您于2017年3月28日反映益阳天成新型环保砖厂违规使用土地问题一事我们于2017年3月31日受理,我局严格按信访程序要求相关股室正在进行调查处理中,待调查清楚会形成答复意见书。
特此说明
沅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31日
2017-03-31 08: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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