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园小区坐落在湘乡东山办事处,技术监督局后面。当初购房时规划设计图纸只有一栋楼。现在开发商将原规划的绿化面积及消防通道改造成车库,更为可笑的是,这种改造后的车库竟然有产权证。这种滑天下之大稽的事竟活生生地在我们身边上演。想请问一下我们伟大的政府,这是否属于政府部门乱作为,乱办事,后患无穷的事该由谁来买单?兴园小区的业主已准备集体上访,因为消防通道被改成车库,这种现象不可以理解!
据湘乡规划局回应,承认这个是违法建筑,但认为改成车库影响不太。可能是想没有什么领导住在里面,一群小老百姓起不了什么风浪的。
这样的回复能服众吗?小区居民集体不同意的事,一个局机关就代为行使主权,公共面积成为开发商谋利的工具,不能不让人想到这中间没有利益输送和官商沟结。
我一直居住在深圳,为了老人能安享晚年,在兴园小区买了房给老人家住。看到这样的政府回复,感觉越小的城市,这些政府部门的不作为行为太让人寒心,请上级领导加强重视!请问这样的回复是政府在为人民服务吗?请问什么叫没有影响到小区规划?!请问规划局的领导是怎么样来划分这个“没有严重影响”!那里本就是有条消防通道的规化,人民连生命安全没有保障的前提下,生活都快五年了。。。百姓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看着无良的开发商给的规划图才买的房。想给自己一个安定舒适的家而已。但是确连基本的生命设施保障都没有,还说是没有严重影响?!占用公共面积与消防通道就是违法与违规的建筑,难道政府部门罚款后,就可以算合法了吗?那老百姓的利益何在?财产与人生安全何以得到保障?党和政府的政策又有何用?!就是这样阳奉阴违的吗?看到这样的政府回复不得不让人气愤!100多户人就这样被代表了!我们始终相信在法制社会下,相信在党的原则与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请上级领导能还兴园小区的居民们一个公道!还他们一个安定与舒适的家!
东山兴园小区内没有设置消防通道,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楼顶和地面的公共面积被私占违规搭建占为己用,公用面积上建成车库还办了证,多次反映开发商和物业坐视不管采取拖延手段应付,无视兴园小区所有人的生命安全,望相关部门重视。
不论有没有更改使用性质,不能与开发商用所有业主权益的公摊面积再次出售相提并论,望政府领导主持正义公平对待
消防通道、公共停车位、小区正门、变成了私人车库,这叫影响不大。现在这一个小区出入口都是质监局的。买个房子大门都没有,可笑
没人管?我也去那违章车库上面加建一层住房,这么宽的房顶还可以搞个空中花园
希望政府主持公义、既然违法,又为何让它披上合法外衣
我想问一下我们的规划局领导们,小区本来的公用绿化带或公用停车位的公用面积,变成了开发商获利的违建并且出售给私人当车库!导致小区公用停车位与绿化带严重不足,消防通道没有!这属于什么性质?对开发商的处罚相对于其获利又算得了什么?整栋小区业主损失的公摊面积谁来买单?100多户家庭的消防安全又由谁来负责?
我想问一下我们的规划局领导,本来属于小区公用停车位与绿化带的公共面积,变成开发商获利的违建并且出售给私人当私人车库,从而导致小区停车位与绿化严重不足和没有消防通道!不是停车位变停车库的问题,而是公用面积变私人财产!怎么可以说是没有改变其使用功能?对开发商的处罚相对于其卖违建车库的获利又算得了什么?小区所有业主损失的公摊面积谁来买单?100多户家庭的消防安全又由谁来保障?
请问规划局的领导,你们的规划有没有延续性,明明是违章违法,你们是以什么标准给它披上合法标签的?法律依据在哪里?习主席说共产党人的干部,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请问给违建披上合法外衣的领导,你心中有人民、老百姓吗?你给违章建筑发证时,你把所有业主的利益放在何处了?
规划局办事太给力了,罚钱创收,还给违法建筑正名了。
2018-05-31 17:3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