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泸溪县洗溪镇洞底坪村村民杨水生,咨询一下,我十二年前收留的流浪乞丐,还没办理好常住户口,能否参加当地合作医疗,如能交费多少?
新时代的长工,包身工,你这是在犯法。
杨水生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红网呼声中提出“泸溪县洞底坪村村民收留的流浪乞丐能否参加合作医疗”的信访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合作医疗,即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简称新农合。自2016年8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整合为一项医保制度,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一种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以财政补贴为主,居民个人缴纳参保费用,所有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您十二年前收留的流浪乞丐,虽然还没办理好常住户口,不影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都必须缴纳参保费用,2018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为了确保参保人信息完整准确,最好先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获取身份证号码后,再进行参保缴费登记。 欢迎您和您的家人自愿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希望社会各界继续支持、关心、监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疑惑,请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0743-4266123
泸溪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24日
2017-10-15 19:5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