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 状
兹有嘉禾县泮头乡麻冲村8组村民彭贵杰,女,1940年生,没有儿子,仅生育8个女儿。
2012年大女儿夫妻未经我的同意,私自拆掉我的一间红砖瓦房。后经8个女儿一起协商,大女儿夫妻承若:接过我去他们家一起生活,生养死葬都在他们家(大病8个女儿一起承担)。但是住了仅有14天,因一些小矛盾,对老人家我又打又骂,把我赶了出来,不让我住。
因为他们拆了我的房子,又无法实现他们的承若,我只有要回我的房子。然后经过层层上访,嘉禾县袁家镇司法所出面调解,帮我解决了问题,赔了我五万元。此后至今,大女儿夫妻对我不闻不问,未尽赡养义务。
2014年,八女儿彭玉青因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禾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向嘉禾县沉陷办公室提交了一份书面申请报告。经过沉陷办公室办公人员核实,受理了这份报告。此后经过沉陷办工作人员摄像后,房屋已拆。(后有人去沉陷办公室告发彭玉青是嫁出去的女儿,不该享有此权益。反问一句,国家的口号:生儿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难道是一句空话。再说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只有本人的户口还在户籍所在地依然可以享有国家规定的每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权益。)只因别人的一句话,沉陷办公室的人不顾法律规定,把彭玉青的申请报告卡住,不予办理。然后沉陷办公室又给我出了一个主意,国家有个规定:70多岁以上的老人有优惠,只有身体健康,有老房,都可以享受《嘉禾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待遇。听从沉陷办公室的安排,又以彭贵杰的名义提交了一份申请报告。沉陷办公室的人还要求我的另外7个女儿(大女儿除外)签字盖手印方可受理,按照沉陷办公室的指示,我提交了所有资料。
到现在为止,和我一起申请的麻冲8组另外2户村民去年年前都拿到了他们相应的赔偿。后面申请的几户也都已经得到补偿。唯独我彭贵杰的这一个户头没有一点动静。
于是2015年7月27日,我要求八女儿陪同我一起去沉陷办公室。沉陷办公室的人说叫我们去找嘉禾县政府毛华君县长。我们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给毛县长听了。之后沉陷办公室罗新林主任也去了毛县长办公室。罗主任就告诉毛县长说彭贵杰已经拿了一次钱了,就是上文中提到的经袁家镇司法所调解而大女儿夫妻赔偿给我的5万元房子钱。我听了就很生气,说了一句:你们这样办事不公,我就会给你们气死,我就死在你们这里。毛县长听了就说:“你要死就去死。”期间毛县长还说了一句“嫁出去的女儿没有这种权益。”这就是一个一县之长,一个百姓的父母官说出来的话。
商讨了很久,毛县长就说给他时间让他去调查,这件事情就全权交给罗新林主任处理。
2015年7月30日,罗主任就让我们去商量。罗主任坚持说我的钱已经拿了,就是上文中提到的经袁家镇司法所调解而大女儿夫妻赔偿给我的5万元房子钱。而我的意见是:在《嘉禾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中,查不到以我彭贵杰名义享受到的权益,至于那五万,是属于家庭矛盾,已经由袁家镇司法所处理好了,与沉陷办公室无关。商量未果,直到下午下班时间,我一个老人家心里着急,希望他能尽快处理好。罗主任既拿不出文件,又说不出理由,还挑起我与大女儿的家庭矛盾。以手中的权利就不给我享有应有的权益。然后以下班为由,叫我们走,我们不肯走。18:00下班时间,罗主任就打了110,110来了之后叫110抓起我们去坐几天牢。这就是一个政府办公人员的态度。
2015年07月31日,我们又去沉陷办公室讨要说法。不但没有得到解决,沉陷办公室办公人员李小姐说我们天天去他们那里,来了也得不到解决,那里是她们的地盘,影响了他们的办公,轰我们走,我们不走,10:30分又打了110来抓我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这就是所谓的国家办事单位,这就是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吗?可是我们是一个法制国家,我很感谢110的公安干警不但没有抓我们,还说了好多安慰的话。罗新林主任还说,已经报警2次,警告我们,如果报警3次,直接抓去坐牢。
我已经是一个70多岁的老人,没钱、没权、没儿子,我呼吁社会,求助政府,还我老人家公平公正。古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也希望政府能管管那些不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官员。“生儿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希望不是一句空话!希望政府为我一个无子户主持公道。
彭贵杰
2015年8月1日
像这种欺老霸幼的**,拉出去毙了!
2015-08-03 12:2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