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管理区领导:
柏子坳门诊部,是管理区人民医院的直属门诊部,国家文件规定医院必须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让老百姓受益,人民医院也实行了政策,为什么"柏子坳门诊部"却拒国家文件不顾,药品没有实行零差价,上次我在门诊部感冒输液4瓶,还拿了一点感冒药,竞然收费68元,据我所知如果这点药,在正规医院零差价收费最多38元,比国家规定差不多高出一倍,请问这是什么道理?他是个体诊所吗?显然不是!是医院的门诊部,难道人民医院的领导不知道吗,还是不想管,还是其他原因,还有金洞卫计委,也不知情吗,允许公然违反国家政策乱收费用,完全不顾老百姓的利益,这不是增加老百姓的负担吗?当地很多老百姓怨声载道,我们期待领导的回音。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关于您所反映的金洞管理区人民医院柏子坳门诊部乱收费一事,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于6月26日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柏子坳门诊部座落于金洞镇马蹄口村,南与万宝山乡下司口村相邻,北与金洞镇马蹄源村相邻,医疗服务覆盖金洞镇5个村及原万宝山乡下司口村,距金洞城区约4.5公里。其前身是原金洞镇卫生院,后金洞镇卫生院搬迁至城区内,考虑到当地百姓就医方便,金洞镇卫生院在柏子坳仍然设立了一个直属门诊部。2011年,随着金洞城乡经济发展,交通更加便利,金洞镇卫生院取消了该直属门诊部。但是2012年,由于金洞镇人大会提案,为方便当地村民就医需求,金洞镇卫生院重新设立了该直属门诊部。2015年5月,考虑到该门诊部基础设施陈旧,各方面条件差,金洞镇卫生院再次予以取消,转为个体诊所一直至今。
您所反映该个体诊所对您感冒输液4瓶且拿了一点感冒药而收费68元的问题,与我们调查的情况不相符,该个体诊所近期内所开出的诊疗单中并没有类似于您所反映情况的68元收费记录。而且该诊所已转为个体诊所,可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可不实行零差价销售,药价可稍高于公立医院。但尽管如此,我委已对该个体诊所负责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警告她不可以乱收费。同时我委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必须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收费。
特此回复。
金洞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2017-06-18 12:4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