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领导:
本人龚翔(曾用名龚强),今年38岁,由县人事局根据国家政策于1997年7月分配在永丰镇工作(安排在城南开发区指挥部),在岗期间爱岗敬业,服从安排,1999年7月由指挥部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机构改革中被停薪留职至今,被停薪留职后为生活四处奔波,打过工也做过一些小生意,根据县委政府下发的双办发〔2016〕7号文件要求所有的干部职工按期回来上班,我多次找永丰镇要求回来上班,永丰镇组织人事室以我的档案不见为由说不能填表,在我再三请求下才填写。同期停薪留职的同事已经返岗,而我至今仍未接到通知,当时我在永丰镇上班长达五年多才被停薪留职,先前从未听说档案丢失的事,按干部档案管理办法,干部档案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保管,本人不得接触,档案丢失不见,这个责任不应该由我本人来承担,我上有老,下有小,我要生存,我要吃饭,根据以上情况,敬请有关领导给予落实解决,在这次返岗洪流中回来上班为盼!
肯定是发通知要求回来上班你没有回来,就被视为自动离职了!
2016-11-05 14:5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