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顺清,女,汉族,出生于1932年11月23日,系道县仙子脚镇神仙头村三组农民,家有大儿子何纯告,已外出工作,小儿子何纯孝外出打工,我们母子三人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于1994年9月1日共承包地3.48亩,基本农田2.7亩,其中位于本村马子江的水田1.1亩。由于本人年事已高,身体又差,因此自1993年就跟随大儿子何纯告去南宁,上海生活至今。位于马子江的1.1亩水田1994年至1997年是转由我弟弟何继红耕种的,后又转由何继福耕种至1999年。但是该1.1亩良田自2000年就被何继政强行霸占了。
他开始是种植稻谷,后改种干粮,在后来就干脆改种果树了。几百年传承下来的良田就被他逐渐演变成荒地了。由于我们外出打工,做生意,没有时间直接经营家里的此1.1亩农田,何继政以为我们好欺负,得寸进尺,进而在我们的良田里盖起了烤烟房和杂房,非法占地110平方米。
村里的组长跟他说:‘这是别人分得承包的良田,你荒芜了还要建烤烟房,杂房,一旦他们主人家回来了,你如何面对和交差?’他的哥哥(曾担任过村干部)跟他说:‘你不经别人允许就毁田种树,建房,到时候别人是要闹意见的。’结果因为几句公道话,就被何继政给狠狠地揍了一顿,据说腰部被打成轻伤。
如今,何继政为了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得寸进尺,他既不跟我们讲,也不报告村组干部,目中无人,为所欲为。他为了强占我家的耕田,又在我家的良田西北角违法建房已下基脚,倒好地脚梁,又违法砌了房,非法占地一百六十余平方米。春节回老家后,我们见状很生气,我们报告并询问了村组干部,他们都说一是没有同意其转包马子江这1.1亩水田。二是没有允许其改性种植果树。三是没有同意他在良田里建烤烟房和杂房,四是更没有同意他现在违法建房,基于此情此景,我们去他家里问个究竟,何继政很蛮无理的,说这块地我已经使用多年,现状是无法改变的,要想处理好此事,一是以田调地,二是按高速公路标准补偿你们,三是由你们把我下好的基脚部分收买回去,否则,随你去县里市里省里告状就是中央领导来了我们的房子是要砌的,谁也不能阻止我建房?,更没有人敢拆我的房子,正月十八日你不处理好,我就要正式砌墙了,后果自负。
面对这样的法盲,面对这种村痞村霸,听了这帮强盗逻辑的言辞,我们这些厚道的农民怎么办?难道就置我们的合法权益于不顾?难道就任其横行霸道任意的破坏良田,非法建房?我们不甘心被凌辱,我们只好求助党和政府,只好运用法律武器向国土主管部门请示,汇报,控诉。我们的要求是:一是请国土执法部门坚决制止其违法行为,二是请求国土执法部门强拆其非法建筑,三是责令其恢复原有耕地性能,四是请求执法机关对其依法惩处,并责令其赔偿因此给我家造成的经济损失10万元。
特此报告举告人:何顺清
2018年4月26日
支持收回
2018-04-26 1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