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职业道德,应从实际出发,忠于客观事实。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出庭辩护,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对社会法制负责。
邵阳县五峰铺镇司法所司法员莫广生,在为五峰铺镇白田村被告蒋西成出庭辩护时,歪曲事实,颠倒黑白,信口雌黄。这样的法律工作者不珍视和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不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在当地群众中影响恶劣。请求上级领导对莫广生这种无视社会公德的败类予以训戒,使其回归正道,不再与人民群众背道而驰。
邵阳县五峰铺镇白田村:蒋健平
附:欲知莫广生如何歪曲事实,颠倒黑白,信口雌黄,请与本人联系。
主要事实:1.公共交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莫广生说成机耕道上;
2.受害人被车压伤,莫广生说成受害人跑开后自己摔伤;
3.受害人医疗费医院收据全都在法院,一分钱没报销,莫广生说成医疗费在农保中已报销大部分。
做为律师,为客户据理力争是应该的,但重在一个“理”字,若无中生有,颠倒黑白,那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毕竟法院不是你家开的。
若所言属实,这个莫司法脑壳进水了。呵呵
2017-03-22 16:1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