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茶陵县桃坑乡晓枫村山尾组村民,我们要控告我村村支书曾德华和桃坑乡政府袁主任等人以我组申请整体搬迁为由,在一没召开两委会议;二没召开村民大会;三没政府批文的情况下,于2015年农历10月29日动用挖机,大肆毁坏我组良田十几亩。灌溉石湾组二十多亩的水圳也被毁。
在实施所谓的“幸福安居工程”过程当中,山尾组、石湾组的村民多次找他理论,然而都无法阻止曾德华,自知理亏的曾德华,意识到其工作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为了瞒天过海,于2016年6月2日指使山尾组组长陈玉华,伪造了一份关于村民同意占用良田建房的“会议决议”,会议时间改为2015年农历10月12日,而实际伪造时间为2016年6月2日。
2016年5月16日我组村民到茶陵县政府递交了我村村支书侵占农民良田的报告,茶陵县政府说以移交至茶陵县国土局,县国土局后派桃坑乡政府调处。桃坑乡政府袁主席于5月21日第一次找我们谈话,并叫我们别叫那么多人去,谈话的语气完全是向着村支书曾德华,村民们不能接受他的这种不按事实情况的调解,导致调解无果。6月8日桃坑乡政府袁主席再次叫村民开会,开会内容完全没有调解的意思,严厉指责村民不该阻拦村支书毁田建房,并说我们再去阻拦就要抓我们去派出所关起来。
2016年6月21日,村支书曾德华与乡政府袁主席等人继续指挥挖机强行毁坏良田并与村民发生冲突,村民无奈报警。曾德华在经历此次与村民的冲突后,竟然叫挖机在通往我组的必经之路上堆起两堆泥土,阻拦村民的正常通行(后以挖开疏通)。
2016年7月8日我们在红网百姓呼声论坛中发表了一篇“茶陵县晓枫村村支书以‘幸福安居工程’为名毁坏良田水圳”的报告,于2016年7月18日收到茶陵县桃坑乡人民政府的回复,回复中很多地方都不按事实:
1.回复中说的动工推山并占有一部分农田,其中推山是假,毁田是真。另外实际田地毁坏面积已达十几亩以上,若不是村民阻拦,将会更多。
2.回复中说的“对农田确定了8000元/亩的一次性生产补偿”,至今没有任何村民收到一分钱的补偿款。
3.回复中说有16户村民同意集中建房方案,事实上只有三四户要在那里建房的人家才同意了。
4.就算按照国家“幸福安居工程”的指示进行搬迁,现我村石湾组有一空闲地盘可用于建房为何不利用?导致资源浪费不说,还要去毁坏农民用以生存的良田。
茶陵县桃坑乡人民政府如此不按事实处理问题,让村民如何能够信服,恳请上级领导能够重新调查情况,按事实处理,还村民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清白。
此致
敬礼!
茶陵县桃坑乡晓枫村山尾组村民
现在一搞工程总用扯不完的麻纱事……
你们村.支部书记也大嚣张了吧!把他告上法庭去呀!
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目无国法,毁粮田,欺压百姓,有损党的形象,希望有关部门到实地调查核实情况,给百姓一个说法,?
你们把他告上法院嘛,如此嚣张的村支书。
上级领导请重视百姓呼声,
基本农田改为.他用,要申报国务院建房,挖沙,建坟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如有此内式,每个公民都可举报有关部门,要严加管理耕地。
听说此公乃号称桃坑‘现在政府也无回映,基本农田是百姓的命根子,这段时间村支书曾德华利用职权以保护伞的关系复得市里的审批权,如果有关部门越权审批也是违法犯罪。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刑法披着羊皮的狼
希望有青天能为百姓主持公道,依法制止村霸及相关部门包庇人员,有责不问,造成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
导致国家土地资源浪费,严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希望有关部门官员依身作责,还社会安宁,还法律一个尊严。
还我良田,我要生存:
我们多次到市县政府还有市县国土资源局反映情况、访民访来访去、跟着政府官员屁股后面追来追去、可是有关部门就推来推去、、这难道就是老百姓的责任吗?难道你们政府就没责任吗?
2016-07-20 14:0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