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您好
我是湖南省株洲县渌口镇柏树村中间屋组袁高明村民,我家四代同堂11个人(老的快90岁、小的才几个月)安居在2栋合法楼房屋,3个独立户头,2005年在村委见证下单立分家协议。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二o一一年三月联合发出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的规定。我就2014年6月7日伟大集团惠天然公司聘请几十个带黑社会性质打手强拆我住宅一事,向上级领导机关反映,请求市纪委、监察局对违法行为和事实给予调查,并对整个强拆过程中违法行为的人和事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同时尽快妥善解决好我住房安置和补偿问题。
2014年4月30日,我(袁高明)和我爱人(易友全)被惠天然公司威逼,迫使我和我爱人(易友全)与惠天然公司签定了不合理不合法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且我儿子袁勇林的协议都是由我爱人(易友全)代签(袁勇林没有出示委托书)。签定补偿协议后就把我的爱人(易友全)赶到外边,迫使我与惠天然公司负责人冯新建签下了房屋买卖协议,房屋买卖协议只有一份,由冯新建拿着很不公平。回家后,我儿子质问我,为什么与他们签定这样不合理的协议,并且代替我们一家去签字。
第二天我们去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我们,征地拆迁,国家和各级政府都有相关规定,要由房地产评估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对房屋和社会风险进行评估,办理好一户一宅的拆迁许可证,向社会公告、公示,办理好安置和补偿事谊才可拆迁。同时政府也有明确规定,必须尊重被折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面的意愿,不是由征地折迁方强行制定条约。何况你们现在还没有交易履行协议程序,那么协议是无效的,即便是房屋土地证书已经让惠天然公司拿去,他们也只能是借用,暂时代为你家保管。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不可能将袁高明的土地证书行政许可程序变更为惠天然公司名下。这个问题你们可以好好与惠天然公司、村、镇和县政府进行协商解决。
于是我们就向县政府、村镇和各级部门反映情况,惠天然公司态度非常强硬,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说这是依据株洲县政府(2009)43文件规定,你拆也得拆,不拆也得拆,不拆就叫几十个流子到你家闹事,打死你们。而且43号文件也不会给你们看,更不会让村组对你们家的安置补偿明细进行公示、公告,这不需要拆迁许可证,有村、镇、县政府的支持,我们什么也不懂,这是因为我们给他们创造了财政收入。即便你们就是报了警,民警也不会制止我们折迁的行动,只是到现场看看而已。国家的法律、百姓的尊严。合法的权益就这样被一般混世魔王、欺压百姓歹徒肆意践踏。
2014年6月6日,我们一家悲惨的前兆已经来临,惠天然公司在村镇的支持下,委派打手胡呈假冒刘成带了20名打手,手持棍棒到我家砸东西,砸门、窗、玻璃,在我家拿米做饭,拿碗吃饭,胡作非为,就好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吃喝拉撒任意横行,逼我们搬出。我们无奈只好求助派出所,就拨打了110,派出所民警来到我家,也只是叫他们不要伤人,却不对他们和闯民宅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助长了嚣张气焰。试问在当今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还有没有合理和王法?后来,他们因没有带拆迁的工具就走了。
2014年6月7日上午9时左右,悲剧终于发生了,惠天然公司仍然是指使胡呈假冒刘成带了40多个打手到我家,在没有与我家洽谈好拆迁安置事谊,没有政府拆迁文件,没有办好拆迁补偿手续和办好一户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砸我家门窗、玻璃、衣柜、砸我家监控,搬走我家监控电脑设备,毁灭打人、强拆暴行的证据。后来派出所的民警到了现场,不但不询问他们为什么要拆我们的房子,强拆民宅的理由是什么;他们不出示拆迁许可证,就说房子是他们的了,公安民警就相信了。派出所民警不判明这样的拆迁是否合法,是不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而是充当了保护伞,致使违法强拆人员当作二民警面砸我家门窗、拆围墙、拆房子,说什么我们不管强拆的事情,损毁财的我们管不了,只要不打死人就可以了。就这样我们夫妇和儿女一辈子的经营和打拼的房子就没了。我们至今流离失所、漂泊在外,连一件衣服和一张纸都没有拿出,还有一些贵重物品和现金都不易而挥。
今天,我和我的家人怀着十分悲痛的心情,面对房屋强拆的惨烈景象,我们全家在这一个多月来都是以泪洗面,心里流血,悲惨借宿街头,无所住处,先后向有关部门求助解决,但一直都没有着落和解决。因此,我特向纪委、监察部门反映,肯请纪委、监察机关依照中纪委、监察部的决定予以调查督办,严查不作为、乱作为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坚决打击和遇制危害百姓的黑恶势力,严惩和闯民宅打、砸、抢、违法强拆人员,还我家园,依法安置、依法补偿,还公道于百姓,让百姓别安居乐业。
致谢!
控诉人: 袁高明 15573358300
楼主对于以上2位的评论有什么说法? 你们堵桥的事情,株洲市那些开的士的都熟悉此事了。
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觉得惠天然公司、国土部门应认真研究一下袁高明的诉求,强拆是要不得的
2015-02-07 18:23:59
